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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鄞州工业园区经十五路(雁湖路-鄞城大道)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和概算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1-14 16:48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函悉。因项目已具备按规划实施的条件,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鄞州工业园区经十五路(雁湖路-鄞城大道)道路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018-330212-48-01-035199-000)建设内容和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调整建设内容包括:经十五路(雁湖路-鄞城大道)西侧新增人行道及配套交通设施等。调整后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8米,断面布置为2×(10米车行道+1.35米设施带+2.65米人行道)。

二、项目概算

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原则同意本工程概算由4278.72万元调整为4443.84万元,比原批准概算增加165.12万元。

除以上调整内容外,项目其他内容要严格按照鄞发改投〔2019〕111号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执行。

此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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