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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42/2021-67376
组配分类 区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工业,企业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11 11:11 来源:区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YZD01-2021-0002
文件编号 鄞政办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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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促投两手抓,坚持稳就业与促发展相结合,全力做好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政策激励,支持企业争先抢位。继续做好各类惠企政策兑现,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2020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且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0年工业产值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且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重点规下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2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二、加强用工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尽量少裁员,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用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对2021年2月企业参保人员环比每新增1人,给予企业500元/人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通过举办“最美就鄞”线上线下招聘会,为鄞州企业和留鄞员工提供招工求职渠道。(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三、加强补贴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向社会征集并发布项目制培训目录,鼓励技工(职业)院校和优质培训机构为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支持企业根据生产需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自主开展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开展培训的院校、机构和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的补贴。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四、加强氛围营造,引导员工留鄞过年。充分发挥区总工会、区工商联、镇(街道)的作用,向全区企业和职工发放一封留鄞倡议书,鼓励职工留在鄞州集体过年,并鼓励引导企业向每位留鄞市外户籍务工人员发放“留工优工新年大礼包”,抢得新年就业先机。有条件的镇(街道)向留鄞过年的市外户籍员工给予适当补贴。关爱对口帮扶地区留鄞的建档立卡务工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慰问补贴。工会部门安排资金100万元,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送关怀活动,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鄞州大家庭的温暖。文广旅体部门负责对接区内国有旅游景点,对留鄞过年的市外户籍员工免费开放。住建部门安排资金100万元,向春节期间在建重点项目的市外户籍留鄞建筑工人发放民生保供慰问金,保障重点项目稳岗用工。教育部门鼓励学生及父母留鄞过年,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的外地职工子女,确保安全在鄞、放心过年。(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五、加强防疫稳控,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三进三服务”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招工用工和生产建设等方面的难题,确保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全面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突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重点,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其他区级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鄞政办发〔2021〕3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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