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9-08 14:38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控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切实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促进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聚焦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整治当前住宅小区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落实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楼长制的实体化运作,防范化解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整治任务
(一)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重点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及高层住宅外部登高作业区域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住宅小区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违章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影响消防安全;住宅小区内绿化树木树枝影响消防通道通行和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等问题。各地要根据《深化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方案》(鄞消安委[202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二)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整治损坏、挪用、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问题。各地要利用、发挥好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要求各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加强与消防维保单位的联动协作。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安全充电。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以及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或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问题。各地要积极推动各小区按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推行安装智能充电桩。
(四)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落实消控室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整改火灾隐患,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高层住宅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楼长制等。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边查边改(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进一步掌握小区和消防安全隐患底数,查明隐患成因,提出分类施策建议。同时,按照“一小区一档”的要求,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档案,实现动态销号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小隐患要边查边改,即时落实整改,其他不能即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逐一登记逐级上报。
(二)集中整治,对症施策(2022年前分年度实施完成)。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整改清单、对症施策、跟踪销号。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整治试点。先行在中河街道和东柳街道开展整治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按照“全面排查,边查边改”的要求,全力开展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验收工作。试点期间,区工作专班相关单位要配合做好试点单位相关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并报区政府在全区推广。试点工作要求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已列入三年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由区住建局牵头,将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管网修缮、消防设施配备等消防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按照一年一计划,分年度实施完成。
三是落实维保金退还机制。对已建成临近8年、物业保修金即将退还的小区,明确物业保修金退还前必须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由区住建局落实审批流程,加强监管。
四是实施“一小区一策”。各地要督促落实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隐患问题严重、整改资金落实特别困难的,由属地政府牵头,按“一小区一策”原则提交小区整治方案,经区消防救援大队核实,报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研究确认后,采取“业主筹一点、物业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落实整改经费,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用3年时间对排查出的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小区分类分批落实整改。
(三)督查验收,强化考核。各地要对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也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把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相关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走过场或抽查发现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且没有制定相关整改方案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切实履行好安委办的统筹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职责;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治小区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挪用、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研判会商、推动解决专项整治有关问题。
区住建局:牵头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住宅小区维保金退还机制;落实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管网修缮、消防设施配备等消防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督促物业服务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车通道整改和管理责任;对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物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守、确保消防系统完好有效。
区消防救援大队: 牵头开展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小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物业服务单位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依法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以及未及时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物业服务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探索机动车辆堵塞、占用小区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的处罚机制。
区综合执法局:整治在小区内部及周边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占道堆物、设摊经营、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整治小区楼栋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违法行为等;配合整治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或遮挡消防设施的小区内绿化树木树枝;配合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过程燃气管线的安全,遇紧急情况迅速响应。
区三改一拆办:牵头依法拆除、整治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违法建(构)筑物。
区公安分局: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对属于公安机关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查处;督促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做好依法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执法行为的保障工作。
市交警鄞州大队:科学设置小区周边城市道路停车位;对小区周边道路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停车行为从严处置;指导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合理设置小区内部地面停车位。
区财政局: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资金保障工作。
区水利局:做好住宅小区消防给水管线排查、整改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市政消防供水的保障工作。
区供电公司:配合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过程小区电线管网的安全,遇紧急情况迅速响应。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回应民生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事,研究制订本地本部门整治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逐一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治时限,落实整治措施,及时整治到位,逐条销号。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三改一拆办、市交警鄞州大队、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供电公司和相关镇(街道)等单位组成,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分析、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工作专班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并通报。
(二)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区域或行业实际,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落实整治后的维护保养等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进度质量和长效管理。
(三)畅通渠道,营造工作氛围。要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小区内部宣传栏等发布公告,号召小区物业、业主开展自查自纠,曝光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同时,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营造出浓厚的整治氛围。
(四)明确人员,落实信息报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联络员(专班人员),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过程中好措施好方法、整治案例以及相关工作信息,并报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