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 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发布日期:2020-09-30 11: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鄞州区于2014年8月出台《进一步加强服务充分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的若干意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一、授权放权,让学校管理“有权可用”

一是扩大人事管理自主权。学校副校长人选空缺时,以校长或学校党组织名义提名推荐,相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用。根据职称推荐名额,不限学科类别,自主决定推荐人选;根据教师流动数量指标,自主决定流动人选,优化学科结构。完善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机制,落实好校长对中层干部的提名、聘任权。学校根据办学需要,设置内设机构,并合理配置人员。如我区几所集团化学校设置了跨校区的中层机构,优化了组织形式。

二是落实财务管理自主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单位)工程建设、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采购总额低于10万、基建维修项目低于5万、工程造价变更低于30万的均由学校(单位)自主决定。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提取12-15%设立校长奖励基金,扩大校长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方面的自主权。

三是保障教学管理自主权在完成国家和省定教育课程的基础上,鼓励学校自主开设特色课程和校本课程。学校在分层走班教学、课堂教学改革、分层作业改革等过程中,鼓励学校结合各自实际,自主探索创新。

二、减负减压,让学校办学“有山可靠”

一是改进机关作风。从精简会议、简化陪同、控制发文做起,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为学校“松绑”,减少学校事务性工作负担。能不召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简化调研陪同,鼓励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

二是减少进校活动。规范进校园活动,对各类非教育事项进校园活动实行审核认定制度,未经审核认定通过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简化进校园调研、检查、督导、评估等工作,减少次数,缩短时间,提高效率,让校长把更多精力放在教学业务上。

三是强化文人关怀。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让校长在制度和规矩的范围内放心放手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切实解除后顾之忧,激励、保护广大校长在干事创业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帮扶帮带,让学校发展“有章可循”

一是强化理念引领。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坚持“品质教育、学在鄞州”发展定位,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两个规律,落实“三个为本”“三个更重要”育人理念,组织暑期读书会、校(园)长书记学习共同体、校长论坛,培育校(园)长先进教育理念,以先进理念指导实践工作。

二是明确用人导向。按照“有思想、有能力、有激情、有胸襟、有敬畏之心”的标准,建立完善校级干部后备资源库,在选人用人上,坚持事前充分征求意见,党委集体决策,近三年选拔任用干部200余名,让想干事的有平台、让能干成事的有地位、让干不了事的人没岗位,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提升办学能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开展与华师大、北师大、宁波大学等合作培训,赴清华附小、深圳明德等考察学习,提升校长管理能力,激发校长专业成长动力。近年来培养了市名校(园)长16人,市教育管理名家5人,浙派名校长培养对象10人,长三角名校长培养对象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