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四
——关于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

一、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的设立问题

对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量集体户口,以及其他经反复核实确实无法落实到普查小区的大量户籍人口,可由乡级普查办公室提出,经县级普查办公室核准后,在数据处理平台给指定的普查区设立一个或多个虚拟普查小区。为避免数据丢失,虚拟普查小区登记对象数量限制同普通小区,一般不超过2000人。虚拟普查小区由街道级业务管理员建立,建立完即可进行任务分配。

对普查小区内少量无法落在实有建筑物的人口(如居无定所人员)和户口,可在数据采集程序中新增虚拟建筑物,每个普查小区只能设立一个虚拟建筑物,建筑物编号统一设定为“0000”。虚拟建筑物由普查员在数据采集程序中设立。

二、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的填报要求

虚拟普查小区分为两种,小区编码分别为850-899和900-999。其中850-899的虚拟普查小区专门用于报送监狱、看守所的普查资料,通过平台统一导入;900-999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用于问题一所列各种情况填报,必须通过数据采集程序录入报送。

对于850-899编码的虚拟小区,小区规模不受2000人的限制;对于900-999编码的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填报要求同正常普查小区,每户最多填报20人,每个小区最多填报2000人。登记住户的住所类型统一填写为“无住房”。

三、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的项目填报问题

900-999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中普查对象填报的指标与正常普查小区的短表相同。对于无法联系的空挂户口人口,普查员在填报相关指标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查找公安、民政、所在单位等相关记录或走访熟悉当地情况的群众,力争获取其真实、详细的信息,尽量避免不经了解随意填报。对于几经查找确实无法获得居住地信息的全户外出半年以上的户,普查员在报经上级普查机构确认后,可以留空不填短表D7项。

四、虚拟建筑物的标注问题

虚拟建筑物不需要在小区图上标注,只需在数据采集程序的建筑物列表中新增虚拟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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