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7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鄞州)

发布日期:2020-08-07 17: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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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2019)浙0212执8686、86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陈冠国名下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方二村30幢1幢2号、3号的鄞房权证姜字第E199800123号、第E199900003号,鄞国用(98)字第23-08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