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区交通局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重大工程审计项目现场审计4个;开始实施区人社局、区水利局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持续推进重大水利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及重大工程审计项目2个;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