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开始进行

发布日期:2020-08-05 15: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浙财会[2020]20号文件精神,2020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有关方面注意点强调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请仔细阅读浙财会[2019]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资历、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三、关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近三年证明,改为由本人出具承诺证明,并经当地财政和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中予以核准确认。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1、申报继续实行网申,网址:http://gssb.czt.zj.gov.cn。2、申报一律按属地原则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3、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以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申报的事业(或企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4、《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和会计专业工作总结在本单位内网或公共场所一定要公示5个工作日。

  五、申报与报送时间: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0:00至8月28日16:00六、评审通过人员登录http://www.zjzwfw.gov.cn依次点击“省级”、“个人服务”、“群体专区”、“高级职称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七、评审后自行打印评审费电子票据,自行打印评审表,仅打印评委盖章页用于保存个人专技档案和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