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08 月 2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28 13: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根铝合金灯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龙飞路399

宁波摩尔克斯灯杆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摩尔克斯灯杆技术有限公司(前身宁波龙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月,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龙飞路399号,专业从事灯杆技术开发,灯杆、灯具、照明电器、电子产品制造、加工,租赁宁波摩尔克斯照明灯饰制造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现有生产规模为10万根铝合金灯杆。 企业原有环保手续:2011年产灯具50万套项目通过原鄞州区环保局审批,于201410月通过原鄞州区环保局验收;20162年产10万根铝合金灯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原鄞州区环保局审批(鄞环【201624)20206月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 因市场发展需求,目前企业拟投资300万,减少50%电泳加工量,增加部分机加工设备,同时在原租赁厂房内新增油性漆喷涂、喷塑、蚀刻、热转印及水转印工序,年产10万根铝合金灯杆总生产规模不变.

充分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强化管理,积极实施绿化,在安全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治理:喷漆房及烘道均为密闭负压区域,喷涂废气经水帘除雾后与烘干废气分别收集统一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排放浓度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表5、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喷房采用半密闭系统,喷塑粉尘脉冲滤筒处理后设置抽风装置,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共用烘道排气口由引风管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均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表5、表6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蚀刻槽体为密闭空间,产生氯化氢经碱喷淋塔净化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速率及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水转印烘干在共用烘道内进行,水转印(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净化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速率及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热转印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确实改善车间生产环境;燃气废气收集后经不低于8m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要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0200300毫克/立方米。(2)废水治理:项目污、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新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甬江;(3)噪声治理: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车间中部;生产车间增加隔声门窗,必要时需在噪声较大的局部空间安装吸声材料,有效吸收噪声,大型设备基座须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叠加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4)固废处置:漆渣、水转印废液(含滤渣)、蚀刻废液(槽渣)、退膜废液(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桶由供应商、经销商回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

年产1600吨包装材料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上何村

宁波春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春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4月,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的研发;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工艺品、电子元件、电器、灯具、五金工具、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企业投资500万元,租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上何村经济合作社的闲置厂房,用于生产包装材料(气泡膜、珍珠棉),年生产规模可达1600吨。

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1、废气治理 热熔成型废气:在成型挤出口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统一收集,3条生产线分别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整型废气:废气产生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对车间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VOCs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2、废水治理 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近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远期纳管,最终纳入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奉化江。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应将厂房门、窗关闭好,使得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治理 边角料收集粉碎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3

年产25万件车库门支架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工业区

宁波晋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晋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1月,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的研发;车库门、冲压件、机械配件、塑料制品、电机、电器配件的制造、加工等。企业租赁何薇和宁波市鄞州隆茂冲压件厂位于姜山镇东光工业区的工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属于现有已建项目。为实现更经济、更环保的生产效力,现企业升级配套环保工程设备,对现有项目实施改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企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由于企业成立至今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因此本次环评针对企业现有已建内容及环保设备改建内容进行整体评价。目前全厂区生产规模为年产25万件车库门支架。

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1、废气治理 焊接烟尘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排放量较少,对车间环境和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抛光粉尘经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与焊接烟尘经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2、废水治理 振抛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纳入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4954-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奉化江。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应将厂房门、窗关闭好,使得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治理 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皂化液、废切削液、污泥和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4

年产30万套电机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工业区

宁波市鄞州恒泰机电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恒泰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5月,经营范围为电机、电动工具、镁铝压铸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五金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等。企业利用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工业区的自建厂房进行生产经营。企业于20029月委托编制了《宁波市鄞州恒泰机电有限公司锌、铝压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获得原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详见附件5);由于扩建,企业又于20067月委托编制了《宁波市鄞州恒泰机电有限公司镁合金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原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详见附件6)。后由于企业发展策略调整,原锌、铝压铸项目及镁合金压铸项目均停产,企业与2009年投资1500万元,新增生产设备,利用原项目厂房,实施年产30万套电机项目,改建后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目前已稳定生产。本次针对现有的改建情况,对全厂区生产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1、废气治理 由于金属粉尘产生量较少,且金属颗粒比重大,基本沉降在设备附近的地面上,外逸粉尘极少,通过及时清理地面,减少金属粉尘对车间环境的影响;胶水在使用过程中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废气对车间环境及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移动式锡焊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对车间环境和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2、废水治理 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纳入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奉化江。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应将厂房门、窗关闭好,使得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治理 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

年产60吨稀土永磁体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平塘村

宁波市鄞州区亿能磁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亿能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磁性材料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的企业。 企业投资50万元,租赁宁波瑞宜乐灯饰有限公司已建厂房5529平方米,实施年产60吨稀土永磁体项目 投产后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吨稀土永磁体。 本项目成立于20107月,于20117月投入生产,当时未通过相关环评批复,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文件(甬鄞环【201916号),本项目符合可以免于处罚补办环评审批(备案)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已通过局行政处罚案审会议审定免于处罚

1)废气治理1)粘洁废气、切割油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电烤水煮废气:在密闭区间内进行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3)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竖向烟道高于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1)项目研磨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不外排;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氮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类类水排放标准后排入甬江。 3)噪声治理1)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班制;2)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3)切片机等设备应加装减震垫;同时生产期间做到车间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4)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 项目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废石棉板: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2)磁体边角料、磁泥和收集后交由稀土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3)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包装瓶和水煮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废气治理1)粘洁废气、切割油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电烤水煮废气:在密闭区间内进行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3)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竖向烟道高于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1)项目研磨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不外排;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氮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类类水排放标准后排入甬江。 3)噪声治理1)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班制;2)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3)切片机等设备应加装减震垫;同时生产期间做到车间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4)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 项目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废石棉板: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2)磁体边角料、磁泥和收集后交由稀土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3)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包装瓶和水煮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

年产200吨金属接头项目

宁波市鄞州东吴镇平塘工业区

宁波市鄞州协力压铸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协力压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经营压铸机械配件、塑料制品、五金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文件(甬鄞环【201916号),本项目符合可以免于处罚补办环评审批(备案)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已通过局行政处罚案审会议审定免于处罚。 企业租用位于宁波市鄞州东吴镇平塘工业区的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时间为201311月,建成投产时间为20141月,建筑面积2020m2。企业拟投资100万,新建年产200吨金属接头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产金属接头200吨,金属接头主要用于建筑脚手架

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妥善处置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和脱模废气。熔化烟尘和脱模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根据预测分析,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COD、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排放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一级A标准)排入甬江,对纳污水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要求企业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废边角料、废脱模液、废包装桶、喷淋废水和生活垃圾。其中炉渣和废边角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脱模液、废原料桶和喷淋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

年产80万套排水管件、20万套下水器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平塘村

宁波市鄞州区建材设备厂

宁波市鄞州区建材设备厂成立于19950411日,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平塘村,厂房为租赁,租赁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主要从事洁具的生产,产品主要为排水管件和下水器,该企业已于20190114日在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建材设备厂洁具生产组装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其生产工艺主要为外购的塑料件和金属件进行人工装配和包装,无其他工序,年装配量其中排水管件25万套,下水器约为7万套。随着企业的生产发展需要,原有生产工艺已未能满足现状需求,因此,需要增加注塑生产工艺以适应生产发展,新增注塑机等设备,产能达到年产80万套排水管件、20万套下水器。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噪声,车间内噪声值约7585dBA)。 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生产班制; 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处置方法: 废塑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液压油、废包装桶为危险固废,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同时采用专门容器存储后定点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噪声,车间内噪声值约7585dBA)。 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生产班制; 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处置方法: 废塑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液压油、废包装桶为危险固废,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同时采用专门容器存储后定点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08 31  2020 09  04 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