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鄞人普办〔2020〕22号

各镇(街道)人普办:

现将《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宣传部

2020年8月26日


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切实做好本次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现参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国人普办字〔2020〕6号)、《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浙人普办〔2020〕9号)、《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甬人普办〔2020〕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人口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普查宣传,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区人普办将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二、重点内容和总体安排

按照全国和省、市人口普查宣传方案要求,结合我区特色,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下足功夫。一是围绕“参与”下功夫,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二是围绕“人群”下功夫,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三是围绕“动员”下功夫,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方面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特别是普查登记时点前后,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4月-2020年10月)

要建立宣传机制,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这一阶段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四是发放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宣传产品;五是开设专题网页,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宣传;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集中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最大化增强普查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宣传月期间,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媒体、电信运营商、学校等部门的作用,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宣传月”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宽领域的宣传,提升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的正确认识,为即将开展的普查摸底登记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深入宣传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曝光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围绕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来我区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区委宣传部和区人普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实施。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人普办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附件:鄞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宣传活动安排.docx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