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紧缺优秀人才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1 21: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招聘公告(2020年6月6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紧缺优秀人才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放弃笔试和直接入围面试岗位的考生不在名单之列)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

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岗位

城建管理1:孙鹏、秦彦、刘浩旭、潘一鸣、张雨润、张逸、陆柯颖、马琳皓、陈士龙、朱大龙、茅鸣、水天池、陈天舟、郑晓烽、段志遥

工程管理2:孙超男、邢榕、郑怡如、郑诗瑶、张璐、高明、李娜、戴宇婷、王欣捷、陈盼、金铭、吴小梅、周思齐、马超杰、江南雨

经济管理2:余璐、洪佳欢、尹聪、杨晶、吴思哲、李奕沁、任培新、杨涵亦、任靖、梅思婕、陈嘉怡、莫秋莎、张佳乐、陈丹丹、杜小雯、欧阳文韬、张雨薇、刘思逸、马靓仪、徐则茜

综合管理1:林元启、王凌菲、郑思源、马子达、黄扬、陈浦汇、王康乐、周元豪、倪水锋、彭金龙、吴文浩、赵冬冬、周晨辉、葛源凯、耿开羽

综合管理2:沈敏婕、王子暄、阮欣、张晓婕、史鲁颖、黄芝蓉、王沁、应霭霖、周芳嘉、潘娅、范静、张般若、施文烨、赖颖、王洁

(二)紧缺优秀人才岗位

城建管理1:吴浩伟、叶茂林、汪航行

城建管理2:叶昭仪、赖石庆、董碧琼

工程管理1:任琦威、杨国栋、徐烈辉

工程管理2:周维露、金昊雯、陈奕霖

财务管理1:何勇、宋昊、余寅东、张豪瑜、杨泽巍、欧宇赫、包锡峰、许磊、苗奕

财务管理2:朱黛颖、陈乐君、陈琰琼、刘嘉颖、俞伊婷、汪珂意、黄哲、胡杨怡、孙飘

经济管理1:周正宇、胡高阳、钱姜甬

经济管理2:金添、沈佳颖、郑园洁、董靓

综合管理1:谢晨、陆彦、唐一杰

综合管理2:丁吉波、沈喜颖、徐子媛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3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东边会议室(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

3、考生须携带材料清单如下:

(1) 《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需附二寸免冠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按生源地报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就学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户口本仅限报考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人员提供);

(4)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5)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

(6)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7)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岗位城建管理(2)、工程管理(1)和经济管理(1)报考人员需提供《考生健康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所有入围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5、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考生健康申请表》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百度搜索:鄞州区人民政府 人社局)“人事招考”中的“事业招考”栏公布。

四、疫情防控措施

(一)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前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甬行码”(须更新至当天,请考生务必携带手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问询。“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

1.考生“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面试前如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向鄞州区人力社保部门报告。

2.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考生健康申请表》(除资格复审当天需提供外,面试当天仍需提供),三者缺一不可,并接受健康检测人员的相关检查。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4.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进入考区后,应直达考场,中途切勿逗留。

5.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应事前主动向鄞州区人力社保部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具体以考试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7.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请表》,并按本通知要求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10.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是动态调整的,考生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了解本地疫情风险等级。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当前,浙江省正处于梅雨汛期和台风活跃季,强降雨或台风来袭的可能性增加,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防范强降雨和强对流等天气对参加考试的不利影响。同时,七、八月份正值高温酷暑,请考生注意提前做好防暑准备。

联系电话:0574-89293242、89293243。

附件:1.笔试成绩.xls

     2.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紧缺优秀人才考试考生健康申请表.docx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