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 问题1: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期是否需要换证、遗失怎么补办?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到期无需换证,遗失也不再补办。 问题2: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了,是否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仍需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两类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问题3:请问如何登记及变更会计人员信息? 登陆宁波会计之窗(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模块,提交相关资料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即可。
会计继续教育问题 问题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具体按《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2:请问如何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 登陆宁波会计之窗(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模块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72学分,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18学分 问题3:请问如何补学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应通过宁波会计之窗(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模块补修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问题4:请问如何申请抵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可以通过宁波会计之窗(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抵免网上申报模块申请,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即可。
会计职称问题 问题1:是否还能通过评审取得会计初级职称吗? 目前会计初中级职称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不再通过评审取得。 问题2:请问如何申领会计职称证书? (1)纸质证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宁波会计之窗(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进行申领,请注意申领时间段(2)电子证书:考生可通过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址: (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3)证书遗失补换:登陆宁波会计之窗(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个人办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补(换)申请,请注意申请时间段。
问题3:请问如何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缴费发票? 网上交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请上网下载电子发票网址: 问题4: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10天开始到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 问题5:请问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条件是什么? 具体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浙财会〔2019〕36 号)的规定及当年度申报通知执行。 问题6:请问如何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登陆宁波会计之窗(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个人办事-->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模块,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代理记账行业问题 问题1:如何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 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法人办事-->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办理模块,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待属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书。 问题2:如何办理代理记账年度备案? 根据《代理记账办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年度备案。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宁波市鄞州区,在“法人服务”页面的“部门导航”中选择“区财政”的“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事项在线办理,也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选择宁波市鄞州区,搜索“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事项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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