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07 月 2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年产375万件五金件项目 | 宁波鄞州五乡镇沙堰工业区21号 | 宁波市鄞州斐源机械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在原有厂房内购置冲床、振膜机、滚筒等生产设备,新增年产375万件五金件,项目建成后合计达到年产875万件五金件。 | 无 | 营运期做好“三废”防治措施,使之达标排放,同时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废气:本项目以机械加工为主,无生产废气。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输至新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间;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砂石分类收集后外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年07 月29 日 至2020 年08 月04 日(5日)
公示时间:2020-07-28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