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07 月 2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8 11: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年产375万件五金件项目

宁波鄞州五乡镇沙堰工业区21

宁波市鄞州斐源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在原有厂房内购置冲床、振膜机、滚筒等生产设备,新增年产375万件五金件,项目建成后合计达到年产875万件五金件。

营运期做好三废防治措施,使之达标排放,同时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以机械加工为主,无生产废气。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输至新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间;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砂石分类收集后外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07 29  2020 08  04 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