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甬人普办〔2020〕16号

各区县(市)、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定于7月29日下午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收看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二、会议时间

7月29日下午3时;

三、会议地点

(一)市本级:市行政会议中心4号楼317会议室;

(二)各区县(市)、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设分会场。无条件设分会场的功能区,就近参加当地区县(市)分会场会议。

四、参会人员

(一)市级会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市人普办负责人;

(二)各区县(市)、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分会场:参会人员参照市主会场确定。

五、其他事项

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会人员、各区县(市)、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参会的主要领导名单请于7月28日15:00前报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9298214)。

联系人:郑昂,电话:89298211,手机:13780001108。

附件:1.会议报名表

2.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3.会议临时通行证


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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