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一、十一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办公室(法制科):做好2019年预算工作;做好原江东所属街道部分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2、组织人事科:完成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情况自查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迎接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考核验收;做好201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年休假工资补偿和津贴补贴补发结算、审批,完成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工作。
3、社区矫正管理局:做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安全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年度自查自评准备工作;完成社区矫正中心远程督导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4、法治宣传教育科:部署“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会同区民宗局到宗教场所开展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普法基地工作指导;完成对新城实验学校青少年法治文化中心二期建设。
5、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了“双随机”专项检查一、二阶段的工作总结;召开第一次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大会;做好2018年新增与引进律师人才情况的通知、汇总及审核工作;做好2018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汇总及审核工作。
6、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完做好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台账准备工作;做好2018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统计发放工作。
7、人民调解工作科:持续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排查化解行动;组织开展“名师带徒”培训暨全区人民调解优秀案例、优秀案卷评选表彰工作;继续指导做好全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启用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平台。
8、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部装饰及文化氛围布置;做好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考核验收工作。
二、十二月份工作安排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编制明年工作要点;(办公室)
2、迎接2018年工作考核;(办公室)
3、查漏补缺,做好2018年度组织人事收尾工作,谋划、完善2019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事科)
4、做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梳理、总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人事科)
5、做好司法所内部轮岗人员调动审批,退休审批、退休金审核及社保系统申报,开展相关工龄排查、变更工作;(组织人事科)
6、确定明年工作思路,做好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总结考评各项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
7、结合鄞州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引进社会服务组织,试点开展“双八”社区矫正服务外包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
8、做好社区矫正远程督导系统的安装运行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
9、完成社区矫正中心远程督导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
10、会同相关部门到省属监狱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
11、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教育科)
12、对今年申报的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辅导和自查自纠,迎接省级检查验收;(法治宣传教育科)
13、对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法治宣传教育科)
14、对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市局对我区考核准备工作;(法律服务管理科)
15、召开律师联合支部成立大会;(法律服务管理科)
16、做好2018年度法律援助案卷扫描归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17、重点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18、做好全区下半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审核和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人民调解科)
19、继续指导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和案件的录入工作;(人民调解科)
20、准备台帐资料及年终考核查漏补缺工作;(人民调解科)
21、持续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排查化解行动;(人民调解科)
22、继续指导做好全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广运用工作;(人民调解科)
23、继续改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部装饰及文化氛围布置;(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4、做好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标识标牌更新工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