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动员会暨培训会的补充通知
甬人普办〔2020〕12号

各区县(市)、保税区、高新区、大榭开发区、杭州湾新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普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慈溪市匡堰镇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各地普查试点时间安排的通知》,决定全国各地7月份安排的试点统一调整到7月21日。经研究,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动员会暨培训会时间由6月30日-7月3日改为6月30日-7月1日(6月30日上午报到),入户调查另行安排。其余不变。

其他事项: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与会人员凭健康绿码进入会场,自带口罩。联系人:孙晨春,联系电话:89298212。

附件:市人普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名单

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市人普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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