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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42/2020-57969
组配分类 区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稳订单拓市场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27 16:52 来源:区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YZD01-2020-0006
文件编号 鄞政办发〔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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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当前,新冠疫情全球快速蔓延、国际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加,我区外贸企业面临需求短期急剧萎缩、大量订单延期或取消、国际供应链中断风险加大等严峻复杂局面。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保重点、保订单、保市场,稳住我区外贸基本盘,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现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稳订单拓市场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鄞州实际,提出如下配套支持的意见。

一、加大财政金融帮扶支持

积极发挥财政和金融的联动作用,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转贷等支持外贸的系列政策。对全区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建立金融帮扶“白名单”,银行机构积极运用央行再贷款、政策性资金以及“一企一策”等方式为“白名单”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市财政对进出口1亿美元(含)以上企业提供1个百分点、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资金支持,在此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0.5个百分点、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资金支持,对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含)以上、1亿美元以下企业提供1个百分点、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资金支持。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对所有“小微企业”一律免收保证金和担保费,今年1月1日以来收取的担保费用作相应抵扣和退回。引导政策性转贷公司对中小企业转贷费用按50%收取。 

二、加大对跨境电商业务支持

支持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和应用。鼓励企业用好市稳投资千亿信贷专项政策,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对于自建(包括购买、租赁、并购)海外仓项目,由进出口银行结合具体项目给予年利率不超过4%、贷款期限不少于2年的优惠贷款,市财政给予50%贷款贴息,单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此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50%、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贴息。

三、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

鼓励我区流通型外贸龙头企业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壮大我区外综服平台队伍。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在市级保费补助比例提高到60%、不超过20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四、加大对市场开拓渠道支持

积极推动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多渠道开拓市场,引导企业参加中国·鄞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鼓励企业线上展览和数字撮合。根据全球疫情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2020年度重点展会目录,增加对新兴市场一般性展会的支持。对疫情期间不能参展且已报名付费的展位,仍按重点展会标准进行补助。增加对线上数字展览的支持,对有专业资质展览公司组织企业参加的线上展览会,有针对性的选择列入2020年度重点展会目录,按重点展会标准给予补助。引导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展会、搭建国内销售渠道推广出口展品,对企业参加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其展位费给予5000元/个,每个展览会每家企业不超过2个摊位的补助。

五、加强重点企业监测和服务

开展重点外贸企业常态化运行监测,对我区进出口额千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外贸企业建立监测体系,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和调研走访,对2020年鄞州区外贸订单系统做好3227家外贸企业的管理、指导、监测等工作。加强对我区外贸形势的分析研判,深化对外贸企业的精准服务,点对点解决问题,落实政策。

本意见施行期限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意见中相关条款在其他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鄞政办发〔2020〕27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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