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溪这3家企业被开罚单!因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发布日期:2020-05-26 16: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案情回顾:5月11日-14日,塘溪镇安监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邵升五金工具厂、精佳电器厂、朗丽箱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上述3家企业没有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酌情裁量,塘溪镇安监所依法对以上3家企业处以2万元的罚款处罚。

经验教训:企业从业人员处于生产作业活动第一线,既是企业安全规章最主要的执行者和安全措施最重要的落实者,也是安全事故直接受害者。员工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好坏。企业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经常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教育培训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愿花时花钱、存在侥幸心理。应急部门提醒,对企业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重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