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杭州市萧山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于6月在杭州市萧山区进行第七次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安排 (一)由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和试点所在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共同组成试点领导机构,负责综合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试点地区负责调查人员选聘、试点宣传和调查组织工作,并动员群众积极参加试点调查。 (三)综合试点所需经费由省、市、区三级负担。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周密安排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执行试点方案。综合试点是对人口普查全过程的检验,要切实按照试点方案和培训的各项要求开展试点,严格执行各项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参与省级试点。开展综合试点是为了检验普查工作流程,锻炼普查队伍。各市要按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参与省级试点,为6-7月的市级综合试点做好师资和技术准备。 (四)及时做好试点总结。试点过程中要全面把握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做法、新经验;注重发现问题,通过试点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做好试点总结。
附件: 1.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docx 附件2-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