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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42/2020-00020
组配分类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鄞州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鄞州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14:50 来源:区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YZD00-2020-0001
文件编号 鄞政发〔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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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目前城市化进程、未来发展规划,现将鄞州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公告如下:

(一)将东柳街道、白鹤街道、明楼街道、东郊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福明街道、钟公庙街道、下应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潘火街道等12个街道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二)将邱隘镇部分区域(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百丈东路-盛莫路-宁穿路-东环南路-通途路-河清路封闭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三)将新明街道、梅墟街道、聚贤街道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四)将东钱湖镇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本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鄞政发〔2020〕25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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