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流动人口查清专项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了解当前人口状况,研究人口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对查清流入、流出人口的机制完善进行探索,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积累经验,根据省统计局要求,决定开展本次专项试点。
  二、试点地点、范围
  本次试点地点安排在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桥社区,按调查小区划分原则共调查约120户。
  三、调查对象和登记原则
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各户应登记人员包括:(1)2019年8月26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2)2019年8月26日晚未居住在本户,但户口在本户的人。
本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四、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0时。
  五、调查方法
  由调查员入户填写纸质试点调查表。
  六、调查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本户应登记人数、住宅建筑面积、住房来源等共5个项目;
  按人填报的项目有:身份证号码、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受教育程度、调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在本地居住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是否持有居住证等13个项目。
  七、参加试点人员 
  市统计局7人,区(县、市)统计局专业人员20人,试点街道及派出所人员3人,宁海统计局2人,司机2 人、陪调员6人,共40人。
  八、专项试点的时间安排
  1、 8月20日前完成经费编制、试点物资准备、宾馆确定、小区划分及基础资料搜集、陪调员选聘等工作。
  2 、8月21-23日,组织前期摸底。
  3、8月24-26日,市统计局会同宁海县统计局进行专项试点工作集中宣传。包括拉横幅、预先发放一封信、张贴宣传公告等。
  4、8月27日,上午区(县、市)人员报到,下午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并进行调查员培训。
  5、8月27日晚上—28日晚上分组实地入户登记。
  6、8月29日上午试点工作交流总结,下午返程。 
  7、8月30—9月5日,进行复查核实、数据编码、录入工作,并进行数据分析评估。
  8、9月底前,完成试点报告的撰写,上报省统计局。
  九、组织实施
  (一)本次调查在省统计局人口就业处的直接指导下,由宁波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宁海县统计局和试点所在街道配合。
  (二)调查员的选调:包括试点调查员和陪调员,调查员由参加试点的相关统计局选派业务骨干担任;陪调员由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并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的人员担任,陪调员由宁海县统计局负责聘任。
  (三)宣传动员:试点区域内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简报、致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试点。
  (四)物资准备与经费保障:调查摸底与入户登记各阶段所需各类物资准备与相关人员的培训、食宿、专项试点宣传工作、交通保障、数据处理等费用由宁波市统计局从人普专项经费中支出。

附件 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试点调查表及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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