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加强疫情防控,根据中共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市、区两级有关防控工作安排,鄞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鄞州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于2020年2月3日开始上班为市民提供服务,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等相关措施。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聚集。2月3日起,原则上暂停提供窗口现场咨询和来访接待服务。如有需要,您可以致电(0574)88190871,调解员将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二、避免近距离接触。已经受理或预约的调解事项,由调解员与您协商后调整调解时间。 三、倡导电话调解。自2月3日起,原则上暂停面对面调解。调解员将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帮助达成调解协议。 四、开通网上受理方式。您可以登录 “ODR平台https://www.yundr.gov.cn/”、 “12348宁波法网http://ggflfw.nbsfj.gov.cn/”, 以及通过微信小程序“浙里调”或致电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由我们为您在线提供咨询、受理、调解服务。 如果您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来鄞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鄞州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鄞州区四明西路150号),需事先预约,我们将为您提供服务,并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请予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鄞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鄞州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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