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对我区装配式建筑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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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住建局建工管理科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保障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局在前段时间已对全区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2020年12月1日下午,市住建局对我区的鄞州区YZ13-02-a3地块(长丰地块)项目(荣安江望云著里)和鄞州区H2-1、H4-1、F3-1地块(江南公路地段JD08)项目(龙湖天曜府)开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通过查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和监理单位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台账和对施工现场装配式建筑工程实体的抽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情况较好。下一步,我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做好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保障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推进我区装配式建筑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