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加大镇、街道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发布日期:2020-12-30 15: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为保障基层政府正常运转,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同时鼓励全区各镇(街道)担当作为、大抓落实,推动形成创先争优、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我区2020年一般性财力转移支付新增1亿元额度,用于镇(街道)一般性支出。

  新增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本着保障基层运转、围绕中心工作、解决特定问题三个原则。一是综合考虑镇(街道)可用财力和支出、结余情况,对基层运转存在困难的镇(街道)进行适当倾斜性补助;二是聚焦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对落实中心工作成效明显的镇(街道)进行专项奖励;三是对历史遗留问题或特定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一次性补助。

  资金分配由三块组成:(一)均衡性转移支付,由区府办牵头,会同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及分配。其中:综合考虑各镇(街道)可用财力和实际支出需要,对基层运转存在困难的镇(街道)进行适当倾斜性,安排资金3650万元。(二)特殊事项专项,综合考虑政府投资的工作成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抗旱、区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需要,给予相关镇(街道)合理的一次性补助共计4350万元。(三)经济发展激励专项,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经信局、商务局等部门,对经济工作进行专项激励,共安排2000万元。

  下拨的资金可统筹使用,但需优先用于保障“三保”刚性支出,支付拖欠的中小企业欠款及工程欠款,扶持科技、商贸企业发展等。各镇(街道)的财政资金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需要从根本上进一步夯实税源基础,履行好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职能,努力扩大财政收入规模,正直增加街道可用财力,同时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