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给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4328.61万元资金支持

发布日期:2020-12-14 14: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鄞州区财政年初预算以及有关补助实施细则,经各职能部门审核,截至2020年11月底,瞻岐镇等八个镇(片区)共可结算专项补助资金4328.61万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自2017年开展至2019年5月累计下拨资金45159.03万元,其中已结算项目补助资金39388.32万元。

  本次下拨的补助资金涵盖新建、提升项目补助3328.61万元,经过区级部门按文件规定联合审查,核对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等材料,确定本批次可补助项目共38个,总投资额2.3亿元。涉及众多民生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包括5个镇区停车场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2个街景(沿街立面)修缮提升项目、3个绿化景观提升项目、2个架空线路“上改下”项目、2个垃圾分类中心相关工程及其他道路维修改造等民生建设项目十余个。

  此外,为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鄞州区出台项目审批实施办法、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予以制度保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及绩效管理,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