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12-11 10: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字号:[ 大 中 小 ] |
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鄞州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按照《2020年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及《宁波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实施“10+N”专项举措的基础上,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政策导向、营造法治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1.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一日办结”。完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功能,网办比例达到95%以上。优化行政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专窗服务,实现“一窗进出、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和“全城通办”。推进企业开办“零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开户企业首次印章刻制费用,推广电子税控设备(税务UKey)。开展智能辅助审批系统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实施智能化快速审批。探索个体工商户极简化闭环审批。 2.提升“建筑许可”便利度。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自然日)”改革,创新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机制,开展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20个工作日”试点。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系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报批“一网通办”,深化互联网+全程数据共享,落实审批流转、并联审批等功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窗通办”。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分类推行取消施工图事前审查,强化事后监督检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研究勘察设计保险责任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报装联合办理。 3.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精简用电报装环节,普通高压客户报装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低压客户报装压减到2个环节。压减用电报装和外线工程审批时间,普通高压和低压客户无外线施工的接电办理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和3个工作日,涉及外线施工的平均接电办理时间分别不超过35个和10个工作日;提升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效率,160米内的电力外线工程(除特殊项目外)实行承诺备案制,超过160米的实行线上联合审批。全面实现用电业务“一证通办”。降低企业用电报装成本,对于用电设备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客户原则上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延伸投资界面,并免费提供典型造价咨询服务。持续提升用电报装便捷度和透明度。 4.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实现非居民用户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化,报装流程精简至“用户申请、装表接通”2个环节,申请材料不超过1份,无外线工程情况下,用水用气报装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不包含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压缩水气报装和工程审批时间,外线工程施工管线长度超过150米的,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平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管线施工长度在150米内的外线工程(除特殊项目外),实行承诺备案,用水报装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含压力管道监检等时长)。优化“互联网+用水用气报装”,完善用水用气报装提前介入机制。提升燃气内线工程延伸服务水平。 5.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服务,取消非住宅交易合同的网签备案,优化税费征收流程,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客体无变化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一个环节、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当场核税、即日办结”。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拓展完善不动产登记进银行、中介、法院、公证机构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开展不动产电子证照(证书、证明)的试点应用。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不动产用途、面积等信息的查询。 6.提升“纳税”便利度。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加大自助办税网格化体系建设,探索打造“无窗口、零等待”办税服务场所,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到70%,网上、掌上办税率提升到90%以上。全面推广税企智能沟通平台,推广使用宁波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甬税钉),优化智能咨询机器人“税小蜜”功能,实现涉税问题智能“秒问秒答”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解读。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合并申报,年度纳税次数减至6次。提升报税后流程指数,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各项减税政策,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全流程网办。 7.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提升通关作业效率,深入推进概要申报和完整申报“两步申报”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申报,进、出口提前申报比例分别达到40%、70%,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实施进出口流程无纸化操作,全面取消纸质报关单和查验通知书,进出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比例分别达到99%和95%,提货单电子化比例达到60%。积极培育国际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助力电商企业发展,加快鄞州跨境电商集聚区建设,推动外贸跨境电商转型。 8.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提升破产办理质效,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完善无产可破案件援助资金制度,设立全覆盖、均质化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建立破产税务便捷处理机制,制定涉税业务操作规程,建立法院与税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 9.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办理时间减至平均2个工作日,办理环节减至平均2.5个,申请材料减至平均3.6件。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额度、疫情专项额度,全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创新信贷产品供给,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简化办理流程。 10.提升“执行合同”便利度。畅通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机制建设,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依法快速审理简单合同纠纷案件。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对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减交或缓交诉讼费等举措。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在商事审判领域先行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归档方式改革试点。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全面提升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质效,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 11.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度。推进重大知识产权平台载体建设,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运营机构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全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600件以上。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构建多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维权案件受理审判机制,降低门槛,简化审理办结程序,多渠道引导企业增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2.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优化升级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扩大联办部门,优化各部门注销业务流程,推行营业执照、许可证注销联办,实现“一次申请,全项办结”。探索免公告简易注销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试行承诺即办,免予20天公示期。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3.优化政务服务。精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扩大中心窗口服务半径和边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加快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窗口“可办”向“好办、愿办、实际办”转变,依申请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网上受理率达到80%。全力推进“全城通办”。梳理推出一批“智能秒办”和“无感智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拓宽民生事项“无证通办”“网上办事”覆盖面。推动“一件事”集成改革扩面,实现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建立健全审批掌柜、微审批平台、中介集成服务等模式,推进“掌上办”“微信办”,深化一窗受理、现场验收快速审批方式,加快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推广电子证照在营商领域中的应用。推进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改革,实现快速受理、办理和反馈,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效提升企业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14.规范招标投标机制。完善招投标制度,力求可视化透明化,跟踪“评定分离”制度试行效果,探索不见面开评标,评标专家采取“一标一员一室”独立评标,实现主体“四分离”。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一表”办理,实施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单位信息登记制度和CA证书互认制度,推行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实行“一表申请”。推进全域电子化交易,建设CA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推动代理招标、投标人投标以及专家评标行为全部留痕,确保招投标“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积极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实现交易数据集中化管理和利用。 15.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规范保证金收退管理,一般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5%。规范采购文件发售,“政采云”平台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推行预付款制度,合同履行期超过30日的,预付款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并与供应商信用挂钩。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全区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率不低于30%。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调整鄞州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16.优化非公经济服务。健全优化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权威精准、通俗易懂、便捷高效的政策服务。推动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深化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联系沟通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鄞州区亲清健康指数,推动清廉示范民营企业创建、亲清家园标准化建设和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 17.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制订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分级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全环节监管机制。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优化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服务,加快推进守信激励联动场景应用,引导“信易+”社会化应用场景创新。加强政务失信治理,健全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的解决力度。 18.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优化企业用工服务,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创新劳动用工“云排查”机制,推进省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改革试点建设。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专业人才从业资质、职称评定的区域内互认,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出能进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支持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争全年职业技能培训1.9万人次以上。 19.完善市场监管。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基本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力争应用率达到90%以上、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分领域建立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经营性违法行为建立“豁免清单”制度。 20.保护投资者权益。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中小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建立健全金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充分保障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合法权益机制。创新执法司法方式,推广深化“老潘警调”“移动微法院”等模式,不断完善执法司法机制,加大经济纠纷解决力度。 四、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 21.降低企业成本。制定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落实新一轮减税降本政策举措,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力争多减。全面落实民营经济发展“66条”、降本减负“15条”等政策,规范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区内银行减费降息,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性转贷公司推出惠企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2.培育创业创新土壤。加快宁波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鄞州“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系统打造,实施“创新驱动”“科技争投”“创新活力倍增”行动,进一步集聚创新要素、厚植创新土壤、积蓄创新能量。加大创新企业培育和精准扶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和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双创平台“稳量提质”工程,做强做优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23.深化人才引育机制。加大人才引进服务力度,实施“万有鄞力”计划和“百校千企万才”行动,铸强“浙江模范生·鄞揽新青年”青年人才招引品牌。完善“1+10”人才政策体系,打造“博士后工作服务基地”,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系列优惠政策落地实施。探索符合新时期高层次、紧缺人才特点的招聘方式。实施2020年市“3315计划”、区“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引进院士创新团队,完善人才落户、创业扶持政策。探索开展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健全完善覆盖国际国内的引才网络。 24.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协调、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推广“无人诊室、云药房”,打通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提高医共体内数据标准化水平。提高教育发展质量,深化集团化办学,扩容第一批教育集团、组建第二批教育集团,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政策,加快浙大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乡镇(街道)全覆盖,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各类绿地建设力度。加快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等示范工程建设,构建发达的铁路轨道网、完善的高速快速网、广泛的农村公路网和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形成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五、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 25.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化区领导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力量配备,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我区发展特色的营商环境建设新模式、新做法。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抵触、滞后于改革要求、有损于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实施营商环境建设考核办法,结合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完善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监测分析机制,建立营商环境指标通报和奖惩机制,加强宣传推介,结合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节点,做好经典案例、创新亮点等总结提炼,开展多渠道、常态化的系列宣传活动。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制,借助第三方视角对区域营商环境进行定期评估,帮助找准工作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不断促进本区域营商环境的持续改进。加强窗口和机关部门作风建设,认真查找影响鄞州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对不作为、不担当者亮剑,切实增强政府主动担当、靠前服务的意识,不断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建设营商环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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