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工作,明确相关工作流程,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共资源交易限额的通知》(鄞交管办〔2018〕1号)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询价采购范围 采购价格在国家、省、市、区规定需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同时又在下述范围之内的,应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采购对象和采购价格。 (一)工程项目 (1)施工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 (二)货物、服务采购 (1)货物类:3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汽车、摩托车金额不限); (2)服务类:3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 (三)其他事项 特指不立即开展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突发性、应急性事项,需报送区政府批准同意。 上述规定最低限额以下的交易项目可走简易流程,无需经过询价采购流程,可由采购人直接委托,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询价采购工作流程 询价是指采购人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书面价格,再由询价小组经讨论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一)制定方案 自行或者由从政采云里选择的委托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进行分析,确定采购项目清单及有关要求。 (二)邀请报价 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价,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书面价格,具体询价函详见附表1。 通过探索建立供应商候选 (三)确定候选人 由业务科室、财审科和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询价采购小组对报价单位进行资质和报价的审核,原则上按照“合理低价”推荐中标候选采购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鄞州本地企业中标。询价采购项目评标报告详见附表2。 (四)集体讨论 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采购对象和采购价格,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签订合同 与中标采购对象签订合同,相关流程需满足法律法规及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规定。 三、其它 (一)本规定解释权归区交通运输局所有。 (二)局下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件:1.询价函 2.询价采购项目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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