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1-06 14:35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气象信息和目前旱情状况,结合本区抗旱形势,为将全区干旱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居民和村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以下抗旱工作应急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共抗旱灾,努力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2、坚持因地制宜,镇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坚持以人为本,先生活,后生产。优先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供水。
三、组织保障
(一)为加强抗旱工作统一领导,由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大嵩片区抗旱工作。大嵩片区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和大嵩新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指挥做好本辖区抗旱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防指办(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全区抗旱工作,适时开展会商分析,随时掌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旱灾情和抗旱工作动态。负责核灾、救灾、灾民救助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抗旱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旱工作秩序和受旱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抗旱物料、破坏抗旱设施、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抗旱工作经费并监督使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本系统运力资源,及时运送抗旱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
区水利局:提供抗旱技术指导,负责抗旱工程调度和安全监管。合理配置水资源,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重要江河、水库抗旱水量调度分配,负责人畜饮水安全。做好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旱情预测预报和实时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上报农业干旱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农业抗旱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干旱灾区群众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气象局:加密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随时掌握有利天气实施人工増雨作业
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紧急饮水输送应急工作车辆保障工作。
各镇和大嵩新区:在区防指和本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抗旱应对工作。
四、应对工作措施
(一)区级层面
1、启动大嵩片区抗旱应急响应——区防指
11月11日,由区防指启动大嵩片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中同时注明对大嵩片区实行供水蓝色预警,梅溪水厂限水至每天5万立方米。下步根据限水预警的升级,同步升级应急响应等级。
2、发布限水公告——各镇防指
根据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和区水利局限水安排,由各镇防指发布具体限水公告,限水实施前由各镇和大嵩新区在各自辖区内进行张贴公告公开。
3、限水等级安排——区水利局
细化调水配水计划,分为一般严重(Ⅳ级)、较为严重(Ⅲ级)、非常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等级限水,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表示。
(1)一般严重(Ⅳ级)—蓝色预警
①蓝色预警水位区间为35-33米;
②蓄水量区间为640—502万方,可用水量138万方;
③水厂供水有6万方/天减少为5万方/天,其中塘溪1.65万/天、咸祥1.15万/天、瞻岐2.2万方/天;
④可保障时间为23天,从11月11日至12月3日。
(2)较为严重(Ⅲ级)—黄色预警
①黄色预警水位区间为33-31米;
②蓄水量区间为502—379万方,可用水量123万方;
③水厂供水情况有5万方/天减少为4万方/天,其中塘溪1.4万/天、咸祥0.95万/天、瞻岐1.65万方/天;
④可保障时间为24天,从12月4日至12月27日。
(3)非常严重(Ⅱ级)—橙色预警
①橙色预警水位区间为31-29米;
②蓄水量区间为379—273万方,可用水量106万方;
③水厂供水有4万方/天减少为3万方/天,其中塘溪1.05万/天、咸祥0.72万/天、瞻岐1.23万方/天;
④可保障时间为26天,从12月28日至1月22日。
(4)特别严重(Ⅰ级)—红色预警
①蓝色预警水位区间为29-25米;
②蓄水量区间为273—110万方,可用水量163万方;
③水厂供水有3万方/天减少1万方/天,其中塘溪0.35万/天、咸祥0.24万/天、瞻岐0.41万方/天;
④可保障时间为82天,从1月23日至4月13日。
4、限水方式——由区水利局指导各镇水厂确定。分时段限水,还是限压,或者分时和限压同时进行。
5、指导各镇和大嵩新区做好各自方案制定。由区防指办、区水利局负责,同时由区防指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各镇和大嵩新区督促指导抗旱工作。
6、抗旱经费保障。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先行调剂防汛经费20万用于抗旱补助。主要用于因增泵取水增加的电费、灾民生活救助和紧急饮水输送经费等。后期根据需要,及时向由区政府报告,由区财政保障。
7、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区水利局每周一报(星期五16:00前)向区防指办报告工作动态和灾情,主要是本周用水情况,下步调水安排等。同时根据旱情,适时增加信息报送部门。
(二)各镇和大嵩新区
1、做好排摸工作。全面摸清底子,重点把握辖区内企业工业用水情况。做好企业分级分类,按实际采取限额用水、定时用水、分时段供水等各种措施,确保把有限的水资源送到最急需的地方去。
2、做好思想统一。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媒体公告、张贴公告、短信等各种形式、将限水信息公开,开展蓄水保水。同时采用多种渠道做好节约用水宣传工作,增强全民节水抗旱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准备。要随时掌握舆情,及时化解矛盾,安抚受旱群众共度旱情难关。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恐慌。
3、制定详细应对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工作指挥机构、责任落实、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限水落实、农业灌溉用水、抗旱救援物资储备以及紧急状态的应急等。特别要细化限水方案,本着先生活,后生产,对工业用水重点要有具体限水措施。
4、建立灾情信息上报制度。各镇和大嵩新区每周一报(星期五16:00前)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和灾情,直至灾情预警消除。灾情包括因旱灾造成农作物严重减产绝收和饮水困难人员。
5、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跨区域调水的协调,确保水源得到最大有效利用,协调好因饮水等问题发生的纠纷问题,关注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的饮水和生活问题,对重点受灾人员及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三)紧急应急措施
1、当旱情达重旱程度时,做好人畜饮水困难地方饮水输送应急工作。由消防车送水,车辆由各镇消防中队负责,取水水源地由区水利局负责联系对接,经费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具体取水点有:东钱湖韩岭、北仑春晓镇、东吴镇。
2、对后期确实无水可取、无法生活时,采取投亲靠友的方式解决。对生活困难的灾民发放每人不高于1800元的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