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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42/2020-65677
组配分类 区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金融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三位一体”改革高标准建设农合联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27 09:31 来源:区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YZD01-2020-0017
文件编号 鄞政办发〔202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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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推动农合联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84号)及《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20〕76号)等精神,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改革,高标准建设农合联,经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统筹推进涉农管理、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服务、涉农公共资源配置等体制改革,加快集聚、整合为农服务资源,着力构建以农合联为现代农业服务平台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鄞州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壮大产业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力服务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实体运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三位一体”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各镇政府、涉农相关部门既要按照“放权、搞活”原则,逐步剥离相关社会化服务事项,优先交由农合联承担;又要统筹推进各类配套改革,做到权责统一、事财统一。各级农合联的实体化运作,既要做到规范操作、阳光运行,又要注重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2.合作经营、联合发展。鼓励农合联内部各类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平等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广泛联结各类外部资源,全面拓展农合联服务功能,让农合联加快成为会员开展为农服务、壮大涉农产业、发展合作经济的服务平台和“农民之家”。

3.改革配套、试点先行。加强顶层设计,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三位一体”改革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革有机结合起来。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瞻岐、横溪两个镇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在全区各镇有序推开。

(三)主要目标及任务

到2023年底,镇级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实行全覆盖,并创建省、市级示范5家;区、镇两级农合联全部实行实体化运作,各镇成立现代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产业农合联6家,并创建省级示范1家;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组织)20家;以农业品牌为龙头的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打响鄞州雪菜、“太白滴翠”茶叶、种子种业三大农业品牌,新培育一个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和9个镇级特色农业公用品牌;生产、供销、信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强化,鄞州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快速提升。

1.强化农合联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业和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供销社(农合联执行委员会)执行、相关各方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建引领,因地制宜设置党组织,以“党建强”促“服务强”,为农合联建设增添“红色引擎”、插上“红色翅膀”;进一步凸显农合联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合作发展为使命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团功能,实行农有、农治、农享,区、镇两级农合联组建独立的运作实体,实行自我管理、自主决策、依法办事、接受监督。

2.健全农合联服务体系。以强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社会化服务功能为重点,做到通用性、专业性有机衔接;配套改革、资源整合不断深化;合作经营、联合发展成效明显;农合联的生产服务(培训及推广、产品加工服务等)、供销服务(农资服务、农产品营销等)、信用服务(农业保险、贷款贴息、财务代理等)基本服务功能得到加强;农合联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受政府及涉农部门委托或购买服务及承接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3.完善农合联运管体系。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各项制度不断健全,运行管理更加规范;农合联会员有机更新,更加关注优秀回乡青年、返乡乡贤的创业发展,加大会员农技、农经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4.壮大农合联经济发展体系。加快构建区、镇农合联及村综合服务社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业品牌为龙头、产业发展为基础、市场营销为重点,大力服务农合联会员内强合作、外拓市场,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不断壮大农业经济,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工作

(一)高标准建设区镇两级农合联。

1.推进镇农合联实体化运作。(1)健全领导体制。镇农合联受镇政府指导和监督。镇农合联理事长由镇农业分管副镇长担任,镇农合联秘书长可聘请专业人员担任。(2)组建实体化运作主体。组建镇现代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镇联合社,下同)。原则上由镇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合联专业合作社会员组成。主要承担镇农合联的日常事务,既独立运作、自主决策,又接受镇政府、镇农合联理事会、监事会的指导与监督。镇联合社理事长一般由镇农合联秘书长担任,镇农办派驻一名干部担任监事长。镇联合社要有人员、有经费保障,要有办公场所及必要的设施设备。镇政府对镇联合社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评,并对业绩突出的予以奖励。(3)明确镇联合社服务事项。调整镇农办工作职能,按“行政行为与市场行为、农业普惠政策与推广政策”相区别原则,把体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产品供销、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服务及相应配套政策等逐步交由镇农合联承接。镇联合社作为经济主体和农合联日常办事组织,负责组织实施镇农合联承接的农业品牌创建、供销渠道拓展、农技培训及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农资服务、农业保险、金融贷款贴息、财务代理等涉农经营性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并按照成熟一项进驻一项原则及时承接。(4)建立实体化运作规程。一是建立工作机制。镇农合联承接的经营性服务及政府部门委托、购买的公共服务事项由镇联合社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作为会员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会员不具备实施能力的,可委托其他专业性服务机构实施。二是规范扶持资金管理。扶持资金包括“以奖代补”、预算经费和项目经费等,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凡由镇联合社承接的服务事项,原安排的预算、项目经费等也要相应划拨到镇联合社。经营性服务及政府委托或购买服务的经费按照谁承接、谁服务、谁收益原则分配。鼓励联合社会员抱团经营,走向市场,不断壮大合作经济,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增强镇联合社自身“造血”功能。建立镇联合社“三会”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运作规范、服务高效。

2.高标准建设区农合联。区农合联的主要任务是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进一步打响鄞州雪菜、“太白滴翠”茶叶等农产品品牌;加强对区产业农合联、镇农合联工作指导,完善“三会”制度,增强社团组织活力,促进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组建区现代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区联合社,下同),原则上由区农合联内重点农业产业中有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社会员组成。实质性运作区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华盛实业总公司),招聘专业人才,并通过相关部门派专业人员进驻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与镇联合社共建现代农业服务数字化应用平台。区联合社承担区农合联日常事务,独立运作、自我管理、自主决策。

(二)高水平构建“内聚协同”工作机制。

1.着力培育区级产业农合联。按照“一业一联”要求组建区级农业特色产业农合联,推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联合合作,打造集信息发布、技术指导、农资专供、生产作业、产业标准、产品加工、品牌运营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服务平台,重在技术和销售服务方面发挥引领作用。要组建多部门、多类别人员组成的专家技术团队,采取线上技术指导、线下巡回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区级产业农合联提供科技支撑。

2.因地制宜发展镇级产业型合作社。镇农合联要根据本地产业特点,按照自愿、共享原则,因地制宜组建“龙头+合作社+农户”产业型联合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当龙头,在服务专业化、产业带动力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增强农民获得感,确保“农合联不让一个合作社掉队、合作社不让一个农户掉队”。

3.因村施策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坚持属地主办、镇村共建、以村为主,落实场地和专职人员,整合电商、物流、金融、保险及其他服务资源,按照“各级财政补一点、经营服务收一点、受益单位出一点”的原则,多方筹措运营资金,实现共建共享。推广余姚“鹿亭经验”,优先在山区、半山区等交通相对不便、信息相对不畅的偏远村庄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鼓励其他地区从实际出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选择市场有需求、农合联有服务资源的事项,服务农民生产生活。

(三)高质量重构“外联协作”工作机制。

1.强联合。充分利用农合联全面聚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服务主体的优势,采取签订合作协议等多种方式,广泛联结农业、科技、商务、财政、金融、担保、保险、科研、高校、企业等各类外部服务资源,拓展和增强农合联服务功能,让越来越多服务主体,利用农合联这一平台、渠道和工具,开展涉农工作和为农服务。要围绕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强联合,打造农产品绿色品牌,有效实施“肥药两制”,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

2.抓合作。以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抓手,以农产品展示展销、电商综合服务、农旅结合等活动为切入点,推动“品牌农业+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和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造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鼓励农合联会员单独或联合组建营销主体,在线上线下、区内区外参与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社会性农事节庆活动及开设农产品营销市场,建立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渠道和专供基地。要着重做好“鄞州雪菜”“太白滴翠”“鄞州种业”、“瞻岐小八鲜”“鲜2 °”“横溪味道”“龙之吻”“堇堇有味”等品牌的培育提升,努力实现单一品牌向区域品牌转变、优质品种向优质品牌转变、传统品种向特色品牌转变、农事节庆向农旅品牌转变。

(四)创新优化涉农信用服务。

1.创新金融产品。注重发挥信用服务作为现代农业“补血库”的作用,提升金融信贷、保险机构在农合联建设中的参与度,把各类金融服务产品量身定制植入到农合联,融入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中去,加快开发贴近会员需求的新型农业金融产品。农合联会员贷款全面实施“涉农贷款贴息补助和风险补偿”政策,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切实减轻广大农户融资压力,确保群众得实惠。

2.丰富服务内容。在“普惠金融进农村”“农合贷”基础上,优化担保条件、扩大贷款范围、适度提高贷款额度,让更多农合联会员享受足额、及时、便捷的金融服务,对于重点对象和事项,采取“一户一策”。发挥金融机构的纽带作用,利用涉农信用服务将农合联会员单位上下游串联起来,金融机构在提供信用服务同时,提供金融咨询、产销推介等延伸服务,帮扶农合联会员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五)持续完善农合联长效运行机制。

1.完善区农合联“两项制度”。农民合作基金主要用于农合联的为农服务事业,要优先用于建立和补充农业合作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农民合作基金的闲余资金,可按章程和相关规定采取保值增值措施。高效稳健运作资产经营公司,其资产收益要不断注入农民合作基金。注重发挥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华盛实业总公司)的投资引领作用,引导农合联会员积极发展农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等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合联合作投资项目化管理机制,建设新型合作经济发展样板项目。加快建设区农合联农产品展示中心,注重体现农产品展示、农业品牌建设功能。

2.增强镇联合社“造血”功能。各镇既要按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职能及资金安排归口到镇联合社,充分发挥其自主管理、社会参与、合作经营优势;又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抓好镇联合社涉农服务事项承接、受托工作。镇联合社经济运作要注重可持续发展,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扶持,要通过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合理收取代理、代办等经费,尽快增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的社有经济“造血”功能。

3.推进农合联规范化建设。坚持农合联的社团性、自治性、非营利性,规范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农合联的运管机制。实施农合联会员规范提升行动,依法开展农合联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星级评定。加强农合联会员培训,针对性开展专业合作社的分类服务指导,提升农合联会员整体素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三位一体”改革领导小组,各镇、区级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农合联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建建设和高标准实体化运作改革作为当前服务三农、加快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妥善处理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以为农服务、为民办事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勇于改革创新,稳步有序地加快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各镇要制定实施方案,试点镇要先行一步,形成样板。区级各涉农部门和有关服务组织要加大对农合联的指导、扶持力度,组织各类专业团队开展驻点服务,加快提高农合联社会化服务能力。将“三位一体”改革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三位一体”改革持续走深走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对农合联的政策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区、镇各承担50%,实施时间从2021年至2023年),用于对示范性镇农合联、特色性镇农合联、优秀产业农合联等补助,具体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各镇要按照镇联合社自主经营、事财统一要求,及时分解相关涉农补助政策,并加大政策扶助力度。区级相关涉农部门对示范性的镇农合联、特色性镇农合联、优秀产业农合联及龙头作用明显、助农增收实绩突出的农合联会员,在服务事项承接、委托购买服务、金融信贷、绩效奖励等方面要给予更多政策倾斜。

(三)注重工作协同。区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担负起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推进农合联高标准实体化运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协调各方支持和依托农合联开展涉农工作和为农服务,进一步发挥好农合联作为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区供销社要切实履行好农合联执委会职责,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和考核机制,认真做好“三位一体”改革成果的转化落实工作;各涉农部门要逐步剥离经营性服务事项并优先由农合联承担,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也可采取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优先交由农合联承接;区民政局应支持各类专业协会自愿重组为特色产业农合联;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引导资金,切实保障农合联日常工作经费;各金融、保险机构要依托农合联平台开展各类为农服务,切实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三位一体”改革的典型实践和成功经验,着力营造“三位一体”改革良好氛围。

       鄞政办发〔2020〕88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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