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0 月 27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市鄞州东鹰电子厂年产400万根输出轴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顾家村 | 宁波市鄞州东鹰电子厂 | 建设内容:主要进行输出轴生产 建设规模:厂房面积956.8平方米,年产输出轴400万根 | 无 | 1、废气治理: 机加工车间加强车间通风。2、废水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即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3、固废治理: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噪声治理: ①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且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等。 ②合理布局,将生产设备尽量布置于厂房中间。 ③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 | 1、废气治理: 机加工车间加强车间通风。2、废水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即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3、固废治理: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噪声治理: ①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且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等。 ②合理布局,将生产设备尽量布置于厂房中间。 ③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年10月28 日 至2020 年11 月03 日(5日)
公示时间:2020-10-27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