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0 月 2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26 08: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回收拆解3万台报废汽车扩建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

宁波市鄞州勤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勤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8月,于20098月编制完成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项目,并于当月通过环保审批;由于发展需要,20124月编制完成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项目迁建项目,该项目于2012427日经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鄞环建〔20120157号,企业搬迁至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同岙村,利用自有厂房(占地面积16908㎡,建筑面积7758.26㎡)进行生产,年回收废旧金属10000吨,并于2012816日由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通过了该项目的验收。 现企业为了响应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鼓励报废汽车拆解利用政策的实施,租赁宁波格林工艺玩具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的部分厂房,占地面积12000㎡,建筑面积6356.4㎡,拟实施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回收拆解3万台报废汽车(小型传统燃料汽车20000/a、小型电动汽车6000/a、大型车4000/a)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在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30212-42-03-168708

1)废气治理 本项目采用无火花钻孔抽油机和5通道集中抽油机对报废汽车内残留油料进行抽取,油料抽取时会有极少量油料通过抽取处的空隙挥发至大气中;另外,工作人员操作粗心或者失误时可能有油料滴至地面上,从而挥发到大气中。油料中的主要成分为碳氢化合物,因此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此类废气较难收集处置。要求企业加强车间排风;切割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布袋式)进行收集处理,经收集净化后较洁净空气排放于车间内;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竖向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氨氮、总磷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 为进一步减少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议企业做好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优化车间布局,将噪声大的设备安置场地中央; 在营运中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加强管理,制定操作规范。 4)固体废物治理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陶瓷、泡沫、废玻璃、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燃料油、废油液、废制冷剂、含汞含铅部件、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催化系统、废密封胶、石棉废物、废液化气罐、废油泥、零部件清洗废液、其他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陶瓷、泡沫、废玻璃、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燃料油、废油液、废制冷剂、含汞含铅部件、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动力蓄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催化系统、废密封胶、石棉废物、废液化气罐、废油泥和废劳保用品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废气治理 本项目采用无火花钻孔抽油机和5通道集中抽油机对报废汽车内残留油料进行抽取,油料抽取时会有极少量油料通过抽取处的空隙挥发至大气中;另外,工作人员操作粗心或者失误时可能有油料滴至地面上,从而挥发到大气中。油料中的主要成分为碳氢化合物,因此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此类废气较难收集处置。要求企业加强车间排风;切割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布袋式)进行收集处理,经收集净化后较洁净空气排放于车间内;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竖向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氨氮、总磷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 为进一步减少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议企业做好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优化车间布局,将噪声大的设备安置场地中央; 在营运中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加强管理,制定操作规范。 4)固体废物治理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陶瓷、泡沫、废玻璃、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燃料油、废油液、废制冷剂、含汞含铅部件、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催化系统、废密封胶、石棉废物、废液化气罐、废油泥、零部件清洗废液、其他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陶瓷、泡沫、废玻璃、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燃料油、废油液、废制冷剂、含汞含铅部件、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动力蓄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催化系统、废密封胶、石棉废物、废液化气罐、废油泥和废劳保用品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年产70万套智能办公升降桌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环镇北路160

宁波汇五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现由于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1363万,为部分升降桌配套移动钢制办公活动柜,并增加升降桌塑料配件生产线,年预计可新增移动钢制办公活动柜6万个,升降桌塑料配件70万套。

1、废气治理: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现有的静电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打磨粉尘,收集后经现有的水过滤装置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固化时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选用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并通过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废水治理: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奉化江。3、噪声治理: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限值要求;西侧靠环镇北路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和屑、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废砂带、打磨粉尘、废塑粉收集后外售。

1、废气治理: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现有的静电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打磨粉尘,收集后经现有的水过滤装置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固化时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选用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并通过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废水治理: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奉化江。3、噪声治理: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限值要求;西侧靠环镇北路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和屑、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废砂带、打磨粉尘、废塑粉收集后外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1027  2020 11  02 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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