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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42/2019-0069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鄞州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电力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4 14:19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鄞州区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鄞政办发〔2019〕49号
正文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优化鄞州区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在电力接入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按照国家深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电力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通过进一步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减少环节、简化审批,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我区打造国际一流的电力营商环境、建设“两高四好”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全区办理新装、增容等用电报装业务的10(20)千伏高压用户(以下简称高压用户)、0.4千伏及以下低压非居民用户(以下简称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用户接入涉及的电网优化改造工程行政审批事项参照执行。

三、工作目标

用户办理电力接入,由供电公司受理。2019年底高压用户供电企业办理业务平均时间在4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平均总时长在17个工作日以内;规划及施工等行政许可联合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内。用户接电成本大幅降低,报装流程透明度和供电可靠性全面提高,“获得电力”指标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透明度。简化资料、精简环节。借助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减少用户提交资料种类,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电程序,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并对社会承诺办电平均总时长。并联审批,限时办理。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优化规划、绿化、掘路、占路等审批事项联审联办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确保审批手续限时办结。

(二)完善机制,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实行部门牵头加强全程协调。各审批部门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合理下放或分配审核权限,实行一口对外和内转外不转。推动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应用。贯通各部门业务系统,积极推进规划施工许可去纸质化审批工作,实现受理材料在线共享,支撑开展在线审批、并联审批、“多审合一”。

(三)改革创新,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通过协同服务、资源共享,利用已建成的相关信息系统,方便用户在线查询。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管理措施,为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五、办理流程

(一)方案确定

1.用电报装业务受理。用户向供电公司提交申请后,供电公司实时完成受理。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用户办电“最多跑一次”。精简用户申请资料,实现通过政务平台自动获取身份证、营业执照、产权证明、规划许可等客户办电信息,实现企业“一证办电”(有效身份证明)。简化办电前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机制约束,对有需要办理的供电公司做好用户告知服务。(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发改局;办理时限:实时受理)

2.供电方案答复。提高供电方案答复效率,环节精简合并。实行客户经理营业厅驻点机制,深化营配贯通应用,试点单电源、容量不大于800千伏安高压客户,在受理环节当场答复供电方案。推行“联合查勘、一次办结”制,对于线上受理或容量小于1600千伏安单电源高压客户,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现场勘查,查勘当场答复供电方案。推行“专属客户经理制”,一对一做好用户服务工作,负责对内实现项目自申请至接电全过程协调,推行流程“串改并”,实现供电公司内部跨专业联合作业,并行推进,实现时间、成本双节约。(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办理时限:高压1-2个工作日)

(二)行政审批

对于160米内电力接入外线工程施工,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审批事项(不涉及重要交通道路、保护类建筑、重要生态红线、重大安全管线等情况),实施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备案,综合执法局审批实行承诺即办制。(责任单位:供电公司、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局,时限:即办)

需办理行政审批的电力接入工程参照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由政府部门实行统一受理和并联审批,相关流程如下:

1.实行行政许可联合审批。电力接入各部门联合审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合并电力接入项目路径规划审批和各类施工许可审批,实行综合审批。

(1)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供电公司或用户向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受理窗口提交外线施工申请材料。

(2)材料初审。在收到窗口转发的项目资料后,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资料初审,明确电力接入项目涉及的许可事项和审批部门,并答复是否受理的意见。

(3)联合踏勘。初审通过后,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联合踏勘,确定最优的电力接入工程路径方案,由各相关部门现场会签确认。

(4)出具意见。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专家意见,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 2 个工作日汇总并反馈路径规划和施工方案审批意见。线上联合审批平台建成后各部门自行网上填报并自动汇总反馈。如遇资料不完善或需专家评审,时间另计。供电公司或用户根据意见完成施工方案调整。

(5)并联审批。方案完善后,由发改局发起相应许可事项的并联审批,征求各部门意见,各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未作回应的视同认可。线上联合联合审批平台建成后由系统触发并联审批流程,各部门线上反馈意见。

(6)通知取证。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到审批意见后,当天通知供电公司或用户领取规划及施工等行政许可综合审批单,线上联合审批平台建成后通过网络实时推送审批单。(责任单位:发改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时限:6-8个工作日)

2.涉收费公路施工许可。涉及收费公路施工的,供电公司(或用户)及时向交通局递交相关设计和施工方案,交通局协助协调收费公路经营业主,帮助加快办理审批手续。(责任单位:交通局)

3.建立项目建设容缺机制。对跨越穿越公路作业许可等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在缺少审批意见、安全性评价等相关材料情况下,可以由供电公司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先行组织施工,对于审批不通过项目,供电公司负责停工整改。(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交通局)

(三)工程施工

供电公司(或用户)在取得施工许可后分别在12个工作日、6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高压、低压外线工程建设(不含政策处理时间),如涉及大型钢管塔基础建设等土建工程的,需按规程规定预留保养时间,建设时限顺延。一是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二是压缩物资及工程服务采购时限,提升物料标准化和典型设计标准化水平,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做到通用互换。三是推广不停电作业等新技术,提高送电计划灵活性,优先保证用户无障碍按时接电。(责任单位:供电公司或用户;时限:高压12个工作日、低压6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区级各部门统筹做好与审批模式调整和业务优化等相关事宜。

2.建设配套信息平台。建设网上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力接入工程电子化并联审批平台,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3.强化信用手段支撑。从注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供电公司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区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附件: 1.电力接入联合审查事项清单

2.外线施工申请材料清单

3.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工作流程图

鄞政办发〔2019〕49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