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70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扎实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意见》(鄞政发〔2012〕8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特制订《2020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2020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 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工作任务为: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扩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稳步推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质量,增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二、指导原则 (一)绩效管理全面性原则 2020年,全区所有一级预算部门,至少选择2个以上重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当年区级预算安排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补助性项目支出,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报告。在2019年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选择若干部门,实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二)目标设置合理性原则 列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和部门必须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并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和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计划,细化和量化分阶段、分年度的目标任务。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努力如期实现。 (三)指标设计科学性原则 根据项目和部门整体目标任务,设置科学、完整、合理的指标,有助于项目和部门整体按预期目标顺利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指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要与预算确定资金量相匹配。 (四)预算细化明确性原则 根据区委区政府战略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结合相关基础数据,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合理申报预算额度,细化资金具体测算,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五)保障措施完善性原则 根据各项目和部门整体自身运行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结合关键性时间节点,逐步从政策制度、管理程序、操作办法等多层面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一)绩效目标申报 预算单位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需按要求上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或报告(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需按要求上报下一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报告要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绩效目标指标、预算资金、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等。 (二)绩效目标评审 坚持以目标和结果为导向,对项目和部门整体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报告,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统一的标准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一是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重点评审项目在财政预算年度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紧迫性。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是绩效目标的适当性。重点评审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和部门整体过程性评价以及事后绩效评价开展的要求。主要包括:绩效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与挑战性;绩效目标是否全面、重点突出;绩效指标是否明确具体、可量化,是否能体现实施后效果以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预算额度的合理性。重点评审为完成项目和部门整体目标所需的合理费用和经费支出结构。主要包括:资金测算数量、标准是否准确,是否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准备状况、政策兑现审核时间、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所有可能影响支出进度的因素;是否统筹考虑结余资金及上级补助;是否考虑效益因素;预算是否细化到数量与标准、细化到基层单位;预算执行计划和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等。 四是项目管理的科学性。重点评审项目管理措施能否确保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能否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准备、实施、跟踪、完工、验收、后期管理等程序以及预算培训、汇总申报、预算下达、资金审核、公示下拨、使用检查、效果调查、政策完善等程序时间节点是否明确,实施是否有效,操作是否规范。针对项目评审结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保障项目实施。 2.评审程序 绩效目标报告评审采取财政组织、部门协助、专家或中介机构评审、人大和政协监督、公众参与的方式,具体分为初审、辅导、会审等步骤。 财政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委托中介机构或专家,通过听取情况、查看资料、实地调研等方法,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财政组织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小组成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选取部分报告进行集体会审,相关单位财务业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会审,根据评审意见相应调整绩效目标、优化预算安排,完善保障措施等。 3.评审结果应用 预算绩效目标评审结果是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目标、预算安排等符合要求的,将根据当年全区可用财力优先列入预算草案。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在修改完善绩效目标,优化预算安排等内容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区财政局通过汇总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形成综合评审结果上报区政府。各申报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及建议,修改完善预算绩效目标报告。区财政局汇总各单位提交的预算绩效目标报告报人代会审议,接受公众监督。 (三)绩效目标批复 绩效目标报告经区人代会批准后,与部门预算一起批复预算绩效目标。 (四)季度绩效跟踪分析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部门根据年初制订的目标、财政预算安排,每季度组织业务财务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收集数据,分析完成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建议,并于每季度末次月15日前报财政局。 (五)绩效目标调整 预算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需报财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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