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梅墟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鄞政发〔2019〕41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梅墟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甬政发〔2018〕87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对梅墟街道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即以剑兰路为界进行拆分,分设梅墟街道和聚贤街道。现将具体设置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梅墟街道:位于剑兰路以东,东界北仑区小港街道,南邻五乡镇、邱隘镇,西至剑兰路,北至甬江。面积约7.8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393人,下辖梅沁、梅墟、梅福、梅苑4个社区。上王村通过撤村建居并入梅苑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枫香路378号。 二、聚贤街道:位于剑兰路以西,东界梅墟街道,南邻五乡镇、邱隘镇,西连新明街道、福明街道,北至甬江。面积约8.9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5742人,下辖翔云、聚贤、广贤、菁华4个社区。涂田涨村通过撤村建居并入翔云社区,庄前村通过撤村建居并入聚贤社区。街道办事处驻腊梅路799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鄞州区辖10个镇、15个街道。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会同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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