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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鄞政发〔2018〕102号)
发布日期: 2019-01-0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为基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深入推进综合评价结果协同应用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扎实推进鄞州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镇二级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园区)深化改革的主体作用,区、镇(街道、园区)二级协同联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有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同时注重依法行政,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根据宁波市政府“一年大提升、三年走前列、五年成示范”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目标。

1.2018年“亩均论英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提高7%;低效企业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全面启动3亩以上(含)规下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垄断或公益性行业的企业除外。新增土地项目、新设立企业、首次升规上企业设立三年保护期)、工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启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下同)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评价,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标准地”制度供地。

2.到2019年,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实现评价全覆盖。到2020年,“亩均论英雄”改革走在省市前列,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亩均效益”达到省市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工业增加值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3%以上;基本实现所有规上服务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特色小镇“亩均论英雄”评价的全覆盖;全面建成“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形成科学合理的亩均评价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机制、产业争先攀高促进机制。

3.到2022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50万元/亩、20万元/人·年、160万元/亩,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5%以上。小微企业园建设全覆盖,展质量显著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建立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突出高质量导向,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创新能力等重要指标,突出地方特点、突出平台功能、突出行业特色,出台分类评价办法,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建设,高水准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一)进一步健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以评价数据质量为核心,优化取数流程,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相关部门提供取数企业名单、汇总报送和核实纠偏评价数据、应用评价结果等工作责任的落实、督查和考核。以镇(街道、园区)为主体,负责企业数据采集、信息核实、用地调查、评价公示等工作。

2.创新完善指标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推行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主的6项基本指标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为主。逐步推行高新技术企业“亩均效益”和行业(产业)综合评价。

(二)完善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

加快推进覆盖区、镇(街道、园区)两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建设,通过按照规范要求将综合评价有关数据导入平台,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和共享,最终实现从数据采集核实、评价分档到分析展示的智能化流程,全面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评价绩效档案。

三、建立健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机制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支持A类企业引领发展、鼓励B类企业提升发展、限制C类企业外延发展、倒逼D类企业提质转型或转移”的原则,科学综合运用评价结果,研究制订、有序实施促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

(一)实施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加强差异化政策引导

1.全面开展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依托“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数据系统,深入开展分产业(行业)、分区域、分指标,多层次、多维度的评价数据深度分析,每年定期发布年度评价分析报告,为掌握区、镇(街道、园区)两级家底、分析研判经济走势、合理制订差异化政策、开展企业精准服务等提供重要参考和数据支撑。

2.落实和完善差别化财政奖励机制。A类企业优先享受区级财政政策、并优先向上推荐,B类企业继续享受区级财政政策、特别先进的项目向上推荐争取,C 类企业原则上减半享受区级财政政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除补偿性财政政策外,D类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区级财政奖励政策、不向上推荐争取。

3.加速推动区域(产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分产业(行业)、分区域的综合评价结果,合理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低效低端产业,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根据区域经济优势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合理推进区域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实施新增项目准入评价机制,扩大优质增量供给

在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加快推广“标准地”制度,对新建项目实施准入评价机制,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全区新增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开出让条件,对不符合“标准地”项目坚决不予准入。对利用存量用地(厂房)引进项目视同新增项目,防止出现“退低进低”。实施新增项目土地利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用地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未达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严格落实相应约束措施。全面推广“区域能评、环评加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改革,加快形成“能源‘双控’+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工作机制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由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59天。

(三)落实差别化要素配置机制,优化存量资源配置

1.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地机制。按相关规定在权限范围内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实施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的差别化调节作用。适当下调A、B类企业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除拆迁安置、新增项目通过准入评价外,严格控制C类、禁止D类企业新增同类产能项目。

2.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能机制。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基础上,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行业范围,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A、B类企业分别比照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实行差别电价,D类企业比照国家淘汰类实行差别电价,优先支持综合评价A类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3.落实和完善差别化信贷机制。配合市级监管部门,协调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金融机构建立信贷与综合评价结果挂钩联动机制。对符合政策条件的A、B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为优质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对D类企业,原则上应控制其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贷款。

四、建立健全产业争先攀高促进机制

以“产业争先、产出攀高”为导向,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手段,加大综合施策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提升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一)实施创新引领“亩产效益”行动

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和提升“亩产效益”的根本动力,完善网上技术市场服务功能,推动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建立健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机制,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评价对象拓面、内涵升级工作。将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与推进企业技术中心、“三名”企业、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以及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等推荐申报相结合,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亩产效益”高的各镇(街道、园区)和产业集群,在创新要素配置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布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二)实施低效用地“亩产倍增”行动

对标国内先进区域,加快“低产田”改造提升,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和集聚区、开发区改造升级,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低效低端产业。妥善推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利用,深入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各地采取“协商收回”、“实施流转”、“协议置换”、“退二优二”、“收购储备”、“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企业入园”等方式全面实施再开发工作。结合“散乱污”行业整治提升,根据综合评价结果,逐步推进、全面整治提升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依法开展能耗对标、税收稽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对D类企业中的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以及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四无”企业(作坊),依法依规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实施和整治淘汰力度。

(三)实施扶优做强“亩产英雄”行动

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好的企业加大正向激励力度,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开展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以及海内外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先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实施“亩产效益”领跑者计划,每年发布“鄞州区资源产出绩效十佳企业”、“鄞州区资源产出绩效提升十优企业”。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并作为培育试点,支持其推进智能化、创新化、绿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现“亩产效益”提档升级。

五、强化服务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协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业办公室和服务业办公室,工业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服务业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牵头抓好政策协调和年度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实抓好。

(二)强化考核激励

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各镇(街道、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考核力度,列入区“中国制造2025鄞州行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同意后向全区通报,对改革工作扎实、要素配置精准、“亩产效益”提升显著的镇(街道、园区),在要素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并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对各镇(街道、园区)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做好总结,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办法自2019年1月7日起施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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