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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缴有线数字电视视听基本维护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文广发〔2018〕51号)
发布日期: 2019-01-02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为更好地落实《鄞州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缴有线数字电视视听基本维护费实施办法》(鄞文广发〔2018〕49号)精神,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践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办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享受对象

1.户籍在鄞州区的70周岁及以上独立居住的老年用户,年龄计算界限以当年12月31日为准。

2.享受优惠政策的有线数字电视视听户头,地址应位于鄞州区范围内。

3.夫妻双方有一方达到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用户即可享受;若夫妻双方均为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用户,仅享受一户。

二、操作流程

1.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年度列入享受对象的参考名单,通过各镇(街道)分发至各村(社区),由村(社区)核实后录入表单(详见附件1、2、3),并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报至各镇(街道)复核。

2.各镇(街道)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名单资料进行复核,特别要加强对新增、注销用户名单的把关。其中,本年度注销用户名单,由各镇(街道)于次年1月20日前报给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本年度符合条件的用户名单,由各镇(街道)于次年2月15日前报给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

3.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用户名单后录入操作数据库,免除相关费用,并报至区文广新局和区财政局。

4.以下几种情况的用户,除第(5)条须到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办理外,其他4条用户持身份证、户口本可到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办理手续或到村(社区)登记办理。

(1)符合享受条件的未开户老年用户如需享受免缴政策;

(2)有线数字电视视听户头为非老年用户本人;

(3)老年用户发生免缴地址变更等情况;

(4)其他符合免缴政策并无需缴纳其他费用的各种特殊情况,以方便群众出发予以登记;

(5)政策当年符合条件的新增老年用户如须缴纳其他费用的,须到华数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5.专项资金按镇(街道)财政分类口径,由区、相关镇(街道)按比例拨付给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一类镇(街道)由区财政补助50%,二类镇由区财政补助90%,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的街道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本年度已列入享受对象的新增和注销用户,其有线数字电视视听基本维护费按12个月全额补贴。

三、监督管理

1.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要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督查,并将本项目列入区对镇(街道)年度民生工作考核。

3.对于未按规定落实操作流程、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予以问责处理。

本《通知》于2018年1月起施行,由区文广新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鄞文广发〔2018〕5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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