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精神,熟悉和掌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积累普查实战经验,经研究决定,选取中河街道作为区级试点地区。现根据国普办的要求,依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结合试点地块实际制定本次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单位核实和入户清查,摸清试点地块内各类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单位数量、经营规模及行业分布;为探索普查对象排查、认定、数据处理等有效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试点范围和对象 

试点地块为中河街道东城社区、金城社区部分区域。

试点对象是试点地块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2018年8月下旬。试点表的时期指标填写2017年度数据,时点指标填写2017年12月31日数据。

四、试点组织领导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试点按照区、街道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区经普办负责试点的工作方案、工作细则、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PAD设备的配置、普查人员工作证、普查用品、普查员分组及试点期间业务培训,并负责试点质量抽查及全区工作总结。

中河街道经普办负责试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试点方案负责社区陪调员的选聘和培训、普查小区划分及地图制作、试点底册的提供、试点区域宣传发动工作及工作经验交流。

区经普办及各镇(街道、园区)经普办工作人员将共同组成试点工作组参加试点工作,并研究和处理试点中的各种问题。

五、试点主要内容及方式

本次试点侧重于清查工作,对清查摸底对象开展“地毯式”清查,通过普查员上门登记的方式,确定单位类型,分别填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六、试点原则

单位清查按照在地原则(指单位的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和不重不漏原则组织实施。

七、试点工作流程

1.资料准备:将试点区域的普查小区地图提供各普查小组,并统一准备普查员工作证件和其他普查员用品等资料;

2.实地清查:普查员根据普查小区地图,按照一定线路对普查小区内所有单位和第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并填报纸质清查表,做到不重不漏; 

3.数据审核与编码:通过清查表主要业务活动描述编写行业代码和经济活动代码,组织力量对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 

4.查遗补漏:将单位清查表与底册比对,查遗补漏,梳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补充填报遗漏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情况; 

5.生成普查单位名录:将清查结果整理生成符合本次试点范围的普查单位名录。 

八、试点需研究的主要技术问题

1.单位清查原则的可操作性和必要性;

2.如何准确划分行业类别,梳理填报遇到的问题;

3.研究提出“一户多照”、“一企多址”等企业经营情况的普查方式方法;

4.梳理总结“孤儿”产业活动单位的认定依据和原则;

5.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内普查对象普查方式;

6.清查表质量控制方法;

7.针对不同调查对象采用的调查技巧等。

九、试点要求 

本次经济普查区级试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实现试点的工作目标,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分析试点中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区级试点不光要演练方案,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要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因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各镇(街道、园区)及试点街道对试点工作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试点工作。

(二)精心组织,科学实施 

1.试点街道、社区要选调落实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严格按照《鄞州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试点实施方案》,加强业务培训,精心组织现场登记,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3.结合当地实际,以发现问题、记录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为重点,随时记录和研究区级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紧密配合,广泛宣传 

1.区经普办、中河街道及相关社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紧密合作;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四)认真总结,提出建议 

1.及时研讨。要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对组织形式、调查方法、资料取得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2.研究探索符合鄞州实际的普查组织实施方式、方法,为制定我区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积累经验; 

3.撰写书面材料。要根据试点全过程情况撰写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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