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青萍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郑冠勉任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大嵩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合作局局长职务;
屠斌斌任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合作局局长,免去其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源忠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应勇波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大嵩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沈远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