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会计信息2018年第一期

发布日期:2018-04-03 09: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鄞州区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新变化

  1月17日,鄞州区召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2018年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9家继续教育面授机构负责人和财政局会计科相关工作人员参会,会议由会计科科长周虹主持。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些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加强对新面授机构审核。对2017年已认定的会计人员继续培训学校不再重新审核。如新机构要设立,需递交相关资料,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认定。

  二是培训时间变长。原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年的4月到11月,2018年起,继续教育培训可从1月1日开始,网上培训课程全年开放。

  三是不再指定必修课程。除建议增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课程外,其他课程内容由各继续教育面授机构自定,要求和财务管理相关。

  四是培训范围扩大。会计继续教育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扩展为所有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另外,会议还对培训新增人员、请假管理、班次管理等相关事项做了进一步规范。会上,各培训学校也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出台后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了讨论,各校表示一定会抓紧时间制订新课程,编制新教材,保证培训质量。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从网上下载电子合格证明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电子合格证明制。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便民服务”栏目下的“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就可自主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浙江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区财政局稳步推进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体现,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有关要求,为掌握鄞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区财政局三措并举,稳步推进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

  一是政策宣传。区财政局把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年报作为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手段,着力做好内控年报编制的布置工作。2017年12月25日,区财政局就组织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提前学习《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试行通知》,使各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总结梳理单位内控建设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如实反映单位内控建设面貌,并以此为契机,查找单位内控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的措施。

  二是全面发动。区财政局通过发布文件、拨打电话、QQ联系等各有效途径,要求各单位相关人员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相关栏目下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的编报软件进行填报、汇总,采用“单位填报、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地区汇总”的编报程序,准确填报数据,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内控报告的编报并报送到区财政局,将内控报告编制工作真正落实到各单位、落实到人。

  三是及时跟进。区财政局积极与各单位、各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动态,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全覆盖:对尚未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内控编报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业务辅导,对他们提出来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并主动收集他们的工作难点,进行了集中辅导,确保内控年报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浙江省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月13日开始报名

根据2018年浙江省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的规定,2018年省中高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3月13日-3月22日,补报名时间为3月28日-3月30日。考试将于9月8日-9日分两批次举行。中级考试科目仍为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这三个科目。高级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这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发放。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考试合格成绩单,网址:http://kzp.mof.gov.cn/,可在次年起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会计师事务所将换发新版执业证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报备和换发新版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8〕14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将于4月下旬至5月下旬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新版执业证书换发工作。由于新版执业证书换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全省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为方便群众办事,省财政厅决定结合新版执业证书换发和报备数据审核两项工作,联合市县财政部门主动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变“事务所跑”为“财政跑”,省财政厅将分赴11个市,会同市级财政部门集中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报备数据,对报备数据准确无误且持续符合财政部第89号令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的事务所(分所),将同时给予换发新版执业证书。宁波地区上门服务时间为5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