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明州医院增加第二名称“浙江大学明州医院”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15 12: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计局

2018年10月宁波明州医院向我局提出要求增加“浙江大学明州医院”为医院第二名称的申请。经审核相关材料,发现其2015年1月与浙江大学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期十年),协议中浙江大学同意在双方合作期内挂牌“浙江大学明州医院”。同时,核实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有管理和医务人员交流交往情况,经请示市卫计委,我局拟同意宁波明州医院增加“浙江大学明州医院”为该院的第二名称。

  根据国家卫健委有关要求,我局对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变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8年10月19日前,来人或来函向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审批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邮编315100,联系电话:87414227、87418652。

  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