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3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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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 号)文件要求,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现就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宁波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为填报对象)需编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 号)。
二、方式和时间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需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
系统在线填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报完毕后,各单位需下载报表并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并上报市府办电子政务办。网站年报填报、发布工作需在 1 月 30 日下午 3 点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网站数据统计,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年度报表发布情况将列入全市政府网站评测考核。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6 日
信息来源: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