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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一、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联是以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要工作的人民团体机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决算。
  二、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112.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02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100%;(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112.0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2.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23万元,项目支出12.03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17.3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主要是因为区域合并,退休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2万元,占90.34%;
  住房保障支出10.82万元,占9.6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为6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为2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1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6年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1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3.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域合并无接待。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宁波市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14万元,增长55.37%,主要原因是区域合并,人员提前退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下载:宁波市原江东区工商业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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