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部滨海组团瞻岐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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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宁波市东部滨海组团瞻岐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②《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④《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⑤《宁波市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2013-2030)》(报审);
⑥《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⑦《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⑧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⑨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⑩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起山体和规划经五路,南至规划纬二路,西至规划经一路,北接山体。规划用地面积360.43公顷。
1.4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宁波市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2013-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东部滨海组团中的生活组团,大嵩片区的生活居住副中心。是以生活居住、商业商务、文化旅游作为主要功能的城镇复合功能区块。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地段的发展目标为:形成布局相对均衡、多层次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与自然河网空间协调共生的特色景观和最具景观价值和生态内涵的区域。并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投资者开辟理想的投资环境,为规划建设管理制定灵活、有效的手段和可操作的规范;建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宜居的现代化生态城镇。
2.3规模
本地段规划可容纳总人口5.98万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339.65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20.78公顷),占总用地的94.23%,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约56.80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可以概括为 “二轴、三心、六组团” 构成的空间结构框架。
“二轴”——是指沿瞻虹路的时间发展轴和沿新穿咸线的空间发展轴;
“三心”——是指中部的新镇区生活服务中心、南部的公共服务中心和北部老镇区生活服务中心。
“六组团”——是指北部老镇区、瞻虹路以东新穿咸线以北、瞻虹路以东新穿咸线以南、瞻虹路以西宝瞻公路以东新穿咸线以北、瞻虹路以西宝瞻公路以东新穿咸线以南、宝瞻公路以西的六个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和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规划区划分为6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Q01-01至ZQ01-06。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开发容量455.96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20.0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4.79%,人均居住用地36.80平方米。其中包括二类居住用地209.64公顷,居住商业混合用地10.43公顷。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
① 瞻岐河以北老镇区居住地块,此地段地势较为复杂,现状主要以低层、坡屋顶传统民居为主。建议此居住地块开发建设采取整治改造措施,按照原有的建筑肌理进行梳理,拆、改、建相结合,疏通道路骨架,理清空间序列,完善居住区必要的基础公用设施及配套设施,改善整体绿化景观环境,营造老镇区特色,体现一定文化底蕴。
② 瞻岐河以南、老穿咸线以北居住地块,此地块建筑为现状建筑质量较好的低层、坡屋顶居住建筑,建议此居住地块保留现状,完善各项配套设施,整治绿化景观环境。
③ 老穿咸线以南居住地块,为新开发建设的居住小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按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二级配置,既层级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又为居民就近享用各级公共设施。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8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85%,人均公共设施用地3.32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46公顷,文化设施用地1.44公顷,中小学用地12.52公顷,体育用地2.9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23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25公顷,宗教用地1.04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0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7%,人均1.17平方米。
4.4绿地
4.5水域
现状水域面积20.14公顷,规划对现状的河道进行局部拓宽和整理,水域面积到达20.78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规划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二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沿河绿带增加滨江绿地、小公园、街头绿地,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42.42公顷。
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街头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镇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以及公共开敞空间的锲入。街头绿地的绿地率应达到8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20.7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76%。
绿地系统规划图 |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镇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规划范围内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廊道包括行人游憩步道、水上游览空间、滨河开放空间、山体游览空间;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①行人游憩步道:通过河网、绿地系统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沿瞻岐河和规划的公园绿地,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②特色商业街:开发主要沿瞻虹路的南北向商业街。
6.3.2重点开放空间
① 老镇区中心:在老镇区入口处,结合沿河绿带,新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营造良好空间环境,为居民提供休憩、交流等活动空间场所。
② 商业中心:结合现状菜场周边形成的开放空间。
③ 文化中心:新穿咸线-瞻虹路交叉口,结合体育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建筑,为居民提供游览、游憩、聚会等各类活动。
④ 商务中心:纬一路-瞻虹路交叉口周边形成为商业、商务片区,形成人流集散中心。
6.3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加强本区内部沿河步行空间的连结,便捷步入滨江区域。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城镇道路均应人车分流,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次路网规划将路网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1)主干路
包括宝瞻公路,红线宽度为50米;新穿咸线,红线宽度为30米。
(2)次干路
包括瞻虹路、经四路、镇中路、纬二路等,红线宽度为24-28米。
(3)支路
本规划区域涉及4种不同断面支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2米、14米、16米和20米。
7.2交通设施规划
7.2.1公交首末站规划
本次规划根据规划范围内用地情况及区域所处的地理位置,在规划区域内规划布置1处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6957平方米。
7.2.2公共停车场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综合结合用地性质,在规划区域共布置公共停车场4处,规划面积18148平方米,规划停车位500个,主要为区域地块公共停车需求的补充,各地块应结合自身需求,进一步完善停车配建指标。
7.2.3加油加气站规划
规划区内现状有1处加油站,为瞻岐加油站,位于新穿咸线与宝瞻公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对现状加油站予以保留,总用地面积4431平方米。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瞻岐镇镇区内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2)河网规划
根据本区防洪排涝要求,结合《鄞州区大嵩江北区防洪排涝规划》,对本区内河道按规划要求予以拓宽、疏浚,对本地段内河道按规划要求予以拓宽、疏浚。
8.2消防
(1)本地段规划设置一处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占地1.28公顷。消防用水由给水管网系统供给,并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源,高层建筑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对现有居住小区不能通行车辆的道路,要结合旧镇改造,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改善道路网,使之符合消防通道要求。
(3)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位于地震动参数0.05g(Ⅵ度)。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4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年),本规划区为地质灾害低发区,为一般防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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