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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项目核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4-05-05 00:00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国内外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的市场需求,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意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杨家村(望春工业园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38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22平方米,购置100吨双轴拉伸PI生产线、25吨单轴拉伸PI生产线、分切机、同心双轴篮式研磨搅拌机、PP储罐、废气处理装置等主要生产设备95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400吨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周期约25个月。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559万元,流动资金441万元,项目资本金3500万元,由宁波今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投入1400万元,由宁波菲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投入700万元,由龙鼎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以等值美元现汇方式投入14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差额由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应按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措施。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2122011B01389;合同号3302122011A21142)、鄞州区规划分局《鄞州区集士港镇Ⅲ-4-1地块规划条件》(2011浙规条件11-0260420)、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的复函》(鄞经信[2014]11号)、《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甬环建[2013]220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宁波今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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