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区教育局《2013学年鄞州区中小学教育事业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2013学年鄞州区中小学教育事业计划 鄞州区教育局 2013年4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依法治教原则和从鄞州区实际出发原则,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段教育,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使鄞州的教育主动服务于鄞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计划安排 (一)义务教育 1.小学教育。2013学年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4495人(含非鄞州籍学生,不含梅墟与东钱湖学生),其中公办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1375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含民办学校)计划招收新生3120人。小学毕业生10858人(不含梅墟与东钱湖毕业生)。2013学年小学在校生增加3637人。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控制在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 2.初中教育。2013学年计划招收初中新生10794人(不含梅墟与东钱湖)。2012年初中毕业生8689(含东钱湖初中毕业生)。2012学年初中在校生比上一学年增加2105人。 (二)高中段教育 1.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报名为8577人,计划升入高中段比例为98.5%,2013学年全区招收高中段学生总数为8638人(含鄞州职业高级中学西藏班和高中跨区招生学生),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之比为1:1.03。 2.普通高中计划招收4264人,普通高中2013年毕业生4808人,2013学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上一学年减少544人。 3.招收职业高中新生4374人(含鄞州职业高级中学招收西藏班50人),其中区内公办职高招收新生4246人;民办职高招收新生128人。职高2013年毕业生4879人,2013学年职高在校生比上一学年减少615人。 4.我区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6人/班,近两年打算申报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5.高中段招生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行文。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确保义务教育段少年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鄞州区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鄞政办发〔2008〕179号)以及《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鄞教普〔2013〕106号)精神,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段的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控制在45人以内。全区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事业计划,认真完成招生任务。 附件:1.鄞州区2013学年小学、初中教育事业计划 2.鄞州区2013学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下载:鄞政办发〔2013〕11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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