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习俗——喜庆

发布日期: 2009-07-10 15: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鄞州区人民政府

  喜宴   民间婚嫁酒宴,男方称“好日酒”,取此日为好日子之意;女家以此日新娘开面而称“开面酒”。赴宴前,亲友多送贺礼,男方送现钱居多,俗称“人情”。六十年代前送2至8元不等,70年代10至30元不等,80年代后40元至200元不等。女家送礼品为主,多为房中小件用品,如绸缎被面、暖水瓶等。至70年代菜肴仍较少,每桌8至10碗不等,且常在肉下垫罗卜片,请“阿舅”和女婿的菜稍为丰盛。摆宴多用八仙桌,8人一桌?。70年代末开始,婚宴菜肴日趋丰盛,多达20余盆。摆宴多用圆桌,每桌10人,称“圆台面”。近几年,城镇职工结婚多在饭店订酒席。

  进屋酒   民间迁入新居多置酒庆贺,称“进屋酒”。被宴请的宾客多为当地名流。外姓人迁入村中,不办进屋酒不能在河埠洗涤。新中国成立后,此习俗以绝,但迁入者为联络感情,仍置“进屋酒”已结良缘。

  满月酒   婴儿出生满一月,家长邀请亲朋好友欢聚会餐庆贺,称“满月酒”。民国时,置办满月酒的多为富家。新中国成立后,多不办。80年代后,大多人又兴,男孩儿满月酒尤为丰盛,菜肴近似婚宴。

  寿酒   旧时富户从30岁开始做寿,俗称“做生”,生日置酒,赴宴需送寿礼。民间有“三十不做,四十不发”之说,40岁不做寿,50岁开始逢十做寿,如“五十大寿”、“六十大寿”,届时,子孙均要行礼拜寿。鄞州部分地区有“做九不做十”习惯,即60大寿在59岁做。寿诞前一日为“暖寿”,宅内张灯结彩,张寿屏,设香案,燃寿烛、旁列寿礼。寿诞日上午由儿孙祭神,下午祭寿公寿婆于寿堂接受晚辈跪拜,分赠“寿钱”。待亲友祝寿后,开寿筵,并向四邻分赠寿面、金团、油包。大户常于晚上请戏班演寿戏。今仍祝寿,然不拘礼节,多为亲友会餐以庆。

  做阴寿   为亡灵祝寿,寿堂陈设素色,俗称“做十头”。阴寿做到一百岁为止。百岁礼仪最为隆重,俗传百岁以后均投胎。

  六十六岁生日   鄞俗老人到六十六岁女儿烧六十六块猪肉(若父母吃素以烤麸代替)、糯米饭一碗和葱一根,由窗槛递进,认为吃后能长寿。

  上梁酒   民间造新房,上栋梁之日必备酒筵款待工匠,以示慰劳。此俗今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