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习俗——匠作

发布日期: 2009-07-10 14: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鄞州区人民政府

  拜师 旧时工匠多系祖传,少数出门拜师。学徒拜师须找“保头人”荐举,立“师徒合约”。学期三年内供食宿不计工钱,意外伤亡不关师傅。徒弟逢节要送礼,第一二年帮工打杂为主,称“做下手”,半途被辞退,称为“回汤豆腐干”。满师要办“满师酒”祭鲁班,宴请常客工匠以亲友,学徒须向师傅师母行三跪九叩大礼,师兄弟间斟酒庆贺。学徒满师后称“半壮”,其工钱只能拿师傅的半数。“半壮”在外工作或承接业务,不得抢师傅生意,否则叫“捉师傅帽子”,被同行责难。师徒之礼金尚存,比旧时简单。

  尊师祖 旧时工匠奉鲁班为祖师,俗称“百作手艺供鲁班”,尤其石、木、泥瓦匠,逢节必祭。竹匠崇拜泰山,徒弟(一说儿子),先因鲁班视石匠蹲地作业不雅而不认其徒弟,后竹匠为皇帝编成“上朝掌扇”方被承认。凡工匠收徒、相互斗殴,或遇生意清淡、工艺难题等都到鲁班殿祈求。今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