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鄞州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实施方案
为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无社区”创建基础上,在农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随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农村地域广、群众意识差,使不少伪劣食品药品从城市转移到了农村,给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认真实施《鄞州区幸福民生40条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高农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在全区农村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活动,全方位构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二、创建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原则,先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城中村、外来人口集聚村和食品药品产业特色村开展创建活动。具体创建村名单由各镇乡(街道)遴选,报区食安委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确定并公布。 三、创建内容 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创建内容: (一)无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窝点; (二)无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 (三)无食品药品违法宣传广告; (四)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各行政村要根据《关于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08〕124号)精神,配备一名公共安全协管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学知识,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和执法活动。 (二)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理。农业合作社、食品生产企业、示范放心店、种养殖大户全部按有关部门要求,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和田间档案;蔬菜种植大户全部取得蔬菜上市证书;无违规使用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食品、饲料添加剂;示范放心店食品纳入统一配送,配送率达到90%,农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100人以上大型农村家庭聚餐活动上报备案率达到100%。 (三)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各行政村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资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以及出租房进行逐一摸点排查,并登记在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经督促不改的,报请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有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完善食品药品基本服务设施。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促进现代商业、服务业到农村开设网点,每个行政村必须有一家以上示范放心店、一家规范化卫生室(卫生服务站),有村级菜市场的,必须按计划完成升级改造。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宣传“四无村”创建目的意义、内容和工作举措。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一栏”,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固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一会”,召开一次全村党员干部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一讲”,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种养殖大户举办一场食品药品安全讲座或培训;“一书”向村民发放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一场”每个行政村放映一场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片。通过宣传活动,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促进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提高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知识,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四无村”创建中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四无村”活动,是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项利民惠民的大事。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历史任务,重视加强“四无村”创建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四无村”创建工作由各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行政村具体组织实施。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考核验收,区宣传、农林、工商、卫生、贸易、质监、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工作,确保各环节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目标,强化考核。要求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区有100个村实现“四无村”创建目标。区食安委办公室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将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按时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对通过验收的村,经公示后,授予“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牌子,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镇乡、街道要将“四无村”创建工作列入对行政村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考核奖励。
附件:鄞州区食品安全“四无村”验收标准
附件
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验收标准
被评定单位: 评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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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工作标准 |
评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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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 |
1 |
*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证照持有率95%以上。 |
查资料和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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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窝点 |
2 |
全面掌握辖区内商业用房、住宅出租房的使用情况,并登记在册。 |
查资料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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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辖区内无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窝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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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宣传 |
4 |
*以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基本杜绝。 |
查资料、实地抽查和访问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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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现有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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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居民信箱管理,及时制止虚假广告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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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食品药品重大事故 |
7 |
*辖区内无因不良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
由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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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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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队伍 |
9 |
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明确,发挥作用较好。 |
查资料及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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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
10 |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
查资料、实地查看和访问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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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放映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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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村党员干部会议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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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向每户家庭发放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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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种养殖大户食品药品安全讲座或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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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源头管理 |
15 |
全面掌握辖区内农(畜、水)产品种养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并登记在册。 |
查资料和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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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食品生产企业、示范放心店按规定建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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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辖区内无违禁农(兽、渔)药和食品、饲料添加剂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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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蔬菜种植大户取得自产蔬菜上市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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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食品商业服务网点 |
19 |
行政村内设有一家以上示范放心店、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卫生室),有村级市场的按计划完成升级改造。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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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
20 |
每年二次对辖区内出租房和食品、药品、保健品生产经营店进行逐一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有书面记录。 |
查记录和实地抽查 |
说明:带“*”的为重点项目,有1项不合格,判定为未达标。其他为一般项目,有3项以上(含3项)不合格,判定为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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