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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撤销钟公庙街道慧灯寺行政村建制的批复

2008-08-11 15:41:11 字体:【

钟公庙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撤销慧灯寺行政村建制的请示》(钟办〔2008〕49号)悉。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街道内农村实施撤村建居改革工作的(试行)意见》(甬鄞党〔2004〕21号)的要求,鉴于慧灯寺村已基本完成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村民农转非和拆迁安置等工作,经研究,同意撤销该村行政村建制。
  接文后,望所涉街道切实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以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

  二○○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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