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注册
高级搜索
 
首页
>>政务公开>>今日鄞州
 
 
3类电价本月起平均上调3.94分

2008-07-04 08:45:13 字体:【
        根据省物价局通知,从本月(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我区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的价格平均每度提高3.94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维持不变。
  此次电价调整呈现几个新的特点:一是原来的普通工业和商业用电不同价合并为一般工商业电价,全部实行六时段分时电价,对于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用户,原平均电价为0.844元/千瓦时,现改为尖峰时段1.373元/千瓦时、高峰时段1.068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545元/千瓦时;二是原商业用电未纳入峰谷分时电价,现在起与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用户同时纳入峰谷分时电价,一律执行三费率六时段分时电价;三是进一步拉大了大工业用电的峰谷差价,以1-10千伏的电压等级为例,基本电价从原来的20元/千伏安·月上涨至28元/千伏安·月,原来的电价为尖峰时段1.026元/千瓦时、高峰时段0.814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388元/千瓦时,现分别提高至1.054元/千瓦时、0.872元/千瓦时、0.388元/千瓦时,高峰时段电价上涨高达5.8分钱。
  此次电价调整后,我区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均实行三费率六时段计算电价方式,这将涉及全区4万个电表的调换,区供电局将从近日起启动此项工作。一般工商业用电中的1-10千伏普通工业用户、商业用户自2008年12月31日起(抄见电量)全部执行六时段分时电价;不满1千伏普通工业电户、商业用户自2009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全部执行六时段分时电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